复旦投毒案8日二审 林森浩否认故意杀人

01.12.2014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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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说:2013年4月16日上午,黄洋所住寝室对面实验室走道内,一张剪下的报纸被张贴在公告栏上,阅者无不唏嘘。新民网 萧君玮 资料图

  【新民晚报·新民网】今天(12月1日),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从林森浩代理律师唐志坚处获悉,该案将于12月8日在上海市高院公开开庭审理。林森浩的上诉状极为简单,并称林森浩没有杀害被害人黄洋的故意。

  唐志坚律师称,目前是法院的口头通知,书面材料下午才到。根据口头通知,该案将于12月8日上午10点在上海市高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届时,唐志坚律师将和斯伟江律师一同担任林森浩的律师为其辩护。

  据介绍,林森浩的上诉状极为简单,不超过350个字。“上诉人没有杀害被害人黄洋的故意,被害人黄洋所饮入的二甲基硝胺的剂量能否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事实不清,认定上诉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事实认定错误,请二审法院予以改判。”(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 胡彦珣)

   新闻回顾

  2013年4月1日 复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黄洋饮用寝室饮水机中的水后,身体不适,有中毒症状

  2013年4月11日 复旦大学报案。上海警方在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锁定黄洋室友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3年4月12日 林森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6日 黄洋经医院救治无效去世

  2013年4月25日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林森浩

  2013年10月30日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案

  2013年11月27日 “复旦投毒案”开庭审理

  2014年2月18日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认定,林森浩因琐事而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林森浩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罪行,尚不足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2月25日 林森浩的二审代理律师唐志坚正式受林森浩委托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