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署2016年春节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市应急办《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全市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旅游行业春节、元宵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维护行业安全稳定,确保广大市民和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近日,市旅游委向各区旅游委和旅游企事业单位部署2016年春节安全生产工作,并提出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强化本区域、本单位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尤其是要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保持清醒头脑,绷紧安全之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区旅游委、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全市旅游行业安全工作部署大会精神和做好春节假日旅游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注重发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细节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改正的,要立即改正;对不能及时改正的,要限定整改日期、加强看护力量、强化安全措施;对一时难以改正的,要予以关停,待整改复核安全后再行开放。各旅游经营单位要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对客安全宣传;宾馆饭店、旅游景区要加大用火、用电、用气、用水和饮食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或食物中毒事故;提高景区特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安全巡查频次和力度;加大行业烟花爆竹禁放点看护工作;强化大型群众性活动和公园庙会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提高安检质量,做好客流、车流疏导工作。高度关注群众自发性聚集活动,按照属地管理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早预警控制,防止踩踏等事故发生;各旅行社要加强游客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恶劣天气下游客安全工作。各区旅游委要加大督导抽查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做好旅游突发事件处置和预警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方针,及时赶赴突发事件现场,全力做好现场处置工作。现场处置领导(或负责同志)要保持电话畅通,全面掌握最新情况并及时反馈。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预警工作,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要求,全面做好人员组织、物资装备、任务职责划分等安排,及时发布预警,并加强与政府及周边相关单位沟通联络,认真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四、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假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强化领导带班制度,全面加强旅游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春节期间,各单位要严格实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住在单位,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反应迅速。要严明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等现象。各单位要按照假日旅游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工作信息。对于能够判定为较大级及以上突发事件等级的,以及事件本身比较重要,或者发生在重点地区,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旅游突发事件,要立即向市旅游委及相关管理部门报告,电话报告不晚于接报后10分钟,详细信息报告最迟不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对于明确要求报送书面信息的,反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对于暂时无法判明性质或等级的突发事件,应迅速核实,最迟不晚于接报后30分钟向时旅游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