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04.04.2019  14:51

市、区安全监督机构,各集团总公司,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住建委3月份安全生产例会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9〕3号)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努力实现全市工程项目“应上尽上”的目标,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市、区两级安全监督机构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双重预防工作落实情况执法检查

  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双控平台”上未填报风险和隐患数据的工程项目。对于双重预防工作开展不力,“双控平台”数据上报不及时的企业和项目,要严格按照《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9〕3号)规定进行处罚,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双重预防主体责任。

  二、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做好双重预防工作

  近期,全国建筑施工领域连续发生多起较大事故,我市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认真开展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于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具有积极作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和完善本企业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工作职责,落实各项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措施。施工企业要对工程项目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重大风险的评价定级、管控措施严格把关,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严格审查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充分运用“双控平台”上报双控工作开展情况数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主体责任,组织和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双重预防各项工作。

  三、全系统各单位要持续开展双重预防工作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

  各区住建委、各集团公司要加大力度,采取不同形式开展政策宣贯培训工作,重点消除政策执行盲区,督促工程项目控风险、消隐患、报数据,集中力量确保全市在施工程“应上尽上”。各单位如有政策宣传培训的需求,请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联系,由施工安全管理处统一协调组织人员进行无偿政策宣传和“双控平台”业务培训工作,如发现有社会单位以政府名义进行有偿服务的,可直接向施工安全管理处举报(举报电话:55597188)。

  四、加强双重预防执法工作信息报送

  请市、区安全监督机构于每月25日前收集汇总本月执法工作量,统计整理后报送施工安全管理处邮箱:[email protected],全市执法工作情况将在月安全生产例会上通报。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4月4日

  

  (联系人:史洪涛、王安邦;联系电话:55597176、55598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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