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验式培训教育工作的通知

03.03.2017  18:39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现就加强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建筑集团、总公司要高度重视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按照《关于推广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的通知》(京建发〔2016〕73号)的有关要求做好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工人入场前3个月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请各单位加强新入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务必于5月31日前组织一次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

  二、监理单位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的监督检查,未参加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及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的工人均不得上岗。

  三、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安全监督机构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中,应将体验式培训教育情况作为一项重要检查内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项目部未按要求组织培训的应作为重大事故隐患,立即责令整改,并对项目实行差别化监管。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动态核查,发现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将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停止其在京投标资格。

  四、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安全监督机构应将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作为上半年专项检查内容,并于6月20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建设系统体验式安全培训基地名单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3日

  (联系人:史洪涛;联系电话:59958840)

附件: 京建发〔2017〕68号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