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18年度外省市建筑施工企业在京市场行为评价结果的通知
京建发〔2019〕160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省驻京建管处,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在京企业信用管理,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引导外省市建筑施工企业更好地适应北京建筑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农民工合法权益,助力首都社会和谐稳定,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2018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继续对外省市建筑施工企业在京市场行为进行评价(以下简称“年度市场评价”)。经对各相关单位反馈的情况进行汇总、赋值、网上公示,现公布评价结果。请各单位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http://zjw.beijing.gov.cn/)-工程建设-外地企业及劳务管理进行查询。
评价结果作为企业在京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年度评价情况反馈给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并根据年度评价结果对在京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鼓励选用评价结果为合格(含)以上的企业;提示慎用评价结果为基本合格以及连续3年无报送业绩的企业;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自结果公布之日起,该企业进京备案信息失效。
外省市来京建筑施工企业应结合年度市场评价结果,认真查找自身管理问题,守法诚信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优化首都建筑市场环境。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8年度市场评价结果.xls
2. 房建市政领域连续三年无报送业绩企业名单(2016—2018年).xlsx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