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简称市新闻出版广电局)(京政办发〔2014〕5号),是负责本市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和著作权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加挂北京市版权局(简称市版权局)的牌子(京政办发〔2014〕17号)。
1.内设机构,分别为电影管理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版权管理处等18个处室;下属北京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北京版权保护中心、北京国际影视交流促进中心(差额单位)等12个预算单位。
2.部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把握正确的舆论和创作导向;负责制定本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活动,扶助农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监督管理本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对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手机文学业务、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印刷复制业和出版发行业的监督管理以及本市著作权的管理。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160人,实际160人;事业编制190人,实际189人。离退休人员132人,其中:离休30人,退休102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统筹传统主流媒体和网络视听新媒体,组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等主题宣传报道。二是加强书号使用管理,健全影视作品联审会商机制,推进安全播出科学化管理。三是贯彻落实本市优秀图书、优秀音像电子网络出版物、优秀影视剧本、重点题材影视剧、优秀网络视听节目、绿色印刷工程等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出版原创推新工程”、中国梦影片创作工程。四是抓好中国北京出版创意产业园区、中国出版总部基地、中国(怀柔)影视基地、中国(星光)电视节目制作基地等集聚区的引导和扶持。办好北京国际图书节、北京电视节目交易会、北京国际电影节等活动。五是办好北京书市和北京阅读季。支持社区连锁书店、特色书店等实体书店和网络书店、数字发行企业等新业态发展。完善公益放映和村村通户户通等公共服务保障机制,实现全市460万高清用户目标。六是推动出台《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意见》等,加快网络出版、手机出版、云出版等数字出版新业态发展。推进三网融合,引导相关企业发展三网融合新业态。七是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国际大型展会和出版交流活动,组织企业参加海外节展,扩大广播影视对外贸易。八是完善正版示范体系建设,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版权之都。九是开展优秀网络视听节目评选,强化许可和备案制度,强化网络文学、网络游戏、手机游戏内容管理。
二、2015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87126.2643万元
1.财政拨款81106.224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1106.22471万元。
2.其他收入30万元(预计利息收入)。
3.使用结余资金和事业基金等安排下年度预算126.096万元,其中:事业基金126.096万元。
4.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5863.94359万元,主要是2014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网上境外影视剧审查等专项经费结转。
(二)全年支出87126.2643万元
1.基本支出8475.016371万元
2.项目支出78651.247929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主要支出方向:确保正确舆论导向,扶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品出版和广播影视作品;健全新闻出版广电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坚持依法行政,做好行政审批与服务工作;积极推动产业升级转型,引导绿色印刷、数字出版、网络视听等新业态健康发展;加强人才工作,做好从业人员的资格准入管理;健全版权保护体系,建设版权保护长效机制。确保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促进首都文化事业产业繁荣与发展。
部门预算项目主要包括:电影及电视剧审查、图书报刊电子出版行业监管、版权保护、信息化运行维护、行风及廉政建设等履职专项以及重点题材影视剧专项扶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专项扶持、图书出版扶持、优秀网络视听节目专项补贴、北京市中小学教科书绿色印刷、北京国际电影节、北京国际图书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村村通有线广播工程建设、高清交互机顶盒推广等重点专项资金。
附件:
7、市新闻出版广电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