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未提先撞 买车人拒领

28.09.2015  13:16

  在交付全款后,孟先生本准备按合同规定时间签字提车,未料,前日4S店员工开车在陪同孟先生去办理临时车牌的路上与他车刮蹭,新车受损严重。孟先生因此拒绝提取“损毁新车”。4S店则表示,正在努力联系肇事车主,目前难以确定赔偿或维修方案。律师表示,买车人如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没有提到全新车辆,可通过法律诉讼要求4S店进行相应赔偿。

 办完临牌返途出车祸

  “车子已经付过全款,本打算上了临牌,等提车后就把车开回老家。”孟先生昨日向北京晨报记者称,他打算购买的新车是在妻子名下,因妻子有事外出,他便带着相关证件来京办理临时牌照,没想到遇到糟心事。孟先生回忆称,前日下午4时许,4S店员工驾驶该车载孟先生去车管所办理临时牌照,回途中,该车在一路口直行时与一辆正在转弯的私家车发生刮蹭,新车受损严重。

  记者昨日在4S店内看到,这辆新车靠近驾驶室一侧的车头灯完全破损,保险杠有大量划痕,车舱盖也存在明显凹陷,驾驶室车门因保险杠变形而无法正常开启(如图)。

 买车人拒提被撞新车

  “眼看就要到交车日期了,4S店说把这辆车给我好好修修,恢复原状后再提走,可再怎么修我心里也别扭啊,这车我肯定不能要。”从孟先生提供的一份于2015年9月15日签订的定车合同中,记者看到,孟先生的妻子与北京凯迪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原定交车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前”,“我们9月25号就提前把全款交了,但还没有签新车检查卡之类的合同,就想等到正日子当天签字提新车。

  对此,北京凯迪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张先生证实称,的确是公司员工“驾驶该车去和顾客办理临时牌照后与他车发生事故”,不过“交警已经定责,并非我们员工操作不当出的事故”。记者从他提供的事故责任鉴定中看到,交警认定该事故由对方车辆负全责。“我们也在努力联系对方车主,之后会尽快商议出合适的赔偿或者维修方案给顾客,因为需要走流程审批,具体的处理结果还需要进一步商讨后定夺。

律师建议:合同到期无车可起诉

  北京京腾律师事务所张雪东律师则表示,在未签订提车协议时,“因4S店工作人员驾新车发生交通事故,与买车人没有任何关系,买车人只需要在合同约定时间到期时提取到全新的车即可,否则可通过法律诉讼要求4S店进行相应赔偿。”(来源:北京晨报 记者:陈佳兴)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