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机“适应新常态 展现新作为”系列报道之六

11.07.2016  10:58

发挥新疆财政扶持农机化发展专项的导向作用,稳步实施《自治区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制定《2016年自治区财政扶持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改善服务手段,切实提高农机管理、推广、监理、培训、信息服务等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做到了足额满足南疆四地州资金需求,在因素分配补贴额度后,又向贫困县增加900万元。分配南疆四地州补贴资金4.95亿元,占全疆补贴资金总额的39%,全部满足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

自治区财政扶持农机化发展专项,南疆四地州资金占全区财政扶持农机化专项资金总额的49%。制定了《自治区农机局组织农业部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农机)项目实施办法(暂行)》,进一步规范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保护性耕作创新与集成等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农机)项目的管理。引入网站普查第三方服务,完成《新疆农机网》首页及二级网页栏目共150个栏目的信息更新;《新疆农机网》开办资格通过审核,完成事业单位挂标;实行网御VPN+KEY,加强网站后台用户安全;制定《计算机接入互联网办法》,签订安全上网协议书,确保网络安全;编发《新疆农机化信息》6期、《新疆农村机械化》杂志3期,《新疆农机网》发布信息473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