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汤维建: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有望攻克“执行难”
30.10.2014 19:01
本文来源: 人民大学
新华网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 卢俊宇 曹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决定》全文播发后,新华网《新华访谈》栏目第一时间就《决定》中“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有关内容专访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
汤维建认为,《决定》突出了司法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以下为访谈实录:
首先,在确保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上,《决定》从正反两个方面做出了规制和要求。一方面,任何领导干部都要尊重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不得干预司法;另一方面,司法机关不得执行任何人干预司法的命令和要求。否则,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干预者和接受干预者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强调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同样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司法,否则也要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进一步优化了司法职权的配置,尤其令人瞩目的是,为了攻克“执行难”,《决定》提出了执行体制改革的要求,要推动审判权和执行权在体制上分离,而不仅仅是在机制上的分离。
另外,加强司法监督制度的体系化建设。检察院和法院都是司法机关,但二者分工不同,法院行使审判权,检察院要对法院行使审判权实行法律监督。检察院为了强化对司法和对行政的法律监督,就要完善相应的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应当加强对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立法保障。同时要强化其他形式的监督,使监督形成一个严密有效的制度体系。
最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完善是司法民主化的重要表现,陪审员的职能将主要集中在事实认定问题上,而不再涉及法律适用方面。这样有助于发挥陪审员的优势,强化陪审效果,提升陪审公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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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2014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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