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再启动
中新社北京2月23日电 此间媒体23日报道,《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同意在北京市继续开展和全面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期限为自批复之日起三年。这意味着,北京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正式启动。
据报道,此次发布的《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进一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打造城市副中心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先导区、强化金融管理中心功能、提升生活服务业品质、优化营商环境等九方面近180项试点任务,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六个领域的14项开放措施。
《方案》提到,北京将持续优化为国际交往服务的软硬件环境,包括强化航空口岸国际枢纽功能,扩大自助通关人员范围,打通出境通关堵点;探索建立来华就医签证制度;鼓励具有金融、建设等领域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来京从业。
同时,放宽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申请条件,申请前一年外国投资者资产总额降为不低于两亿美元,取消对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数量要求;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认证机构资质的相关资质要求。进一步探索密切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的方式与机制;设立同时招收外籍人士、本国居民子女的国际化特色学校。
《方案》还将探索京津冀产业链引资合作模式,建立境外投资合作风险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将加强北京城市副中心政策集成,打造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先导区,包括引进中外智库机构入驻,打造国际化智库、高端人才集聚区等。
《方案》指出,将服务保障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发展。发挥“北京服务”品牌影响力,推动北京高端服务业向雄安新区延伸转移。对雄安新区建设发展所需的重要物资、设备,提供口岸通关便利;发挥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优势,支持雄安新区在国际商务、旅游等方面扩大开放等。
此外,《方案》表示,北京将营造国际一流的创新创业生态,着力提升对全球创新资源的聚集能力,提升进出口通关便利化水平等。
据悉,2015年5月起,北京实施为期三年的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共实施220余项试点任务、21项开放措施,已有多个“样板”在中国推广,为推进全方位主动开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探索路径、提供示范。(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