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副局长庞微参加文化部举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学习

23.01.2015  12:53

  2015年初,中办、国办授权新华社刊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文化部公共文化司于1月21日-22日在京举办《意见》培训班,同期召开第二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制度设计研究工作调度会,旨在传达学习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交流学习体会,并布置贯彻落实工作。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中关于制度设计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报,并进行专题指导。市文化局副局长庞微同志出席,并作为东部地区召集人组织开展小组讨论会议,东部地区文化厅(局)和第一批、第二批示范区创建城市文化局长、制度设计课题研究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
  文化部张永新司长在会上对《意见》进行了解读,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意见》作为指导未来十年公共文化建设的基本文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认真学习贯彻文件内容,遵循文件精神开展各项公共文化工作。二是充分利用好文件,广泛开展培训、研讨和交流工作,特别是区县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三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文件要求,同时制定本地区文件,地市级示范区、试点单位要提出相应实施方案。今年,文化部将对《意见》落实情况到各地进行专门调研和督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合理安排措施,示范区创建标准要和文件要求保持一致。此外,国家行政学院祁述裕教授就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内涵问题、如何认识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公共文化服务免费提供等问题进行了讲解。北京大学李国新教授就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改革问题进行了报告。
  庞微同志在小组发言中谈到,张永新司长解读《意见》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标准》(以下简称《指导标准》)等内容充分体现了文化部领导对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视。通过部领导解读,对《意见》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把握。同时指出,北京市十分重视《意见》的出台,早在《意见》出台之前,北京市就预先采取各项措施为贯彻落实中央进一步开展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作好了相关准备。从去年开始,北京市文化局根据《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主要精神,着手启动了“1+3”公共文化政策制定工作,其中“1”是,为了落实《意见》专门制定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意见》,“3”是《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方案与标准》、《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和《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规范》。今年1月,四个文件已报市委宣传部同意,下一步报市委深改组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专题审议后,正式报市政府研究并发布实施。
  庞微同志在总结发言时谈到,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北京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针对《意见》的集中学习,培训结束后会把《意见》列入今年对各区县文化委、各区县文图两馆的培训计划中,作为核心教材长期贯彻学习。同时,北京市还会组织力量将《意见》和《指导标准》纳入北京市的相关文件中,结合北京实际和特点,落实好文件要求。(局公共文化事业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