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文化中心领导吞公款获刑 涉贪358万

27.09.2014  03:01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巍 通讯员 常鸣) 同为中国建筑文化中心的副主任,段喜臣、李兴建在负责文化中心售楼工作中侵吞、骗取公款358万元。

  记者今日获悉,一中院一审以贪污罪对段喜臣判刑14年,并以同罪对李兴建判刑11年6个月。而帮二人签订假协议并转款的深圳中联环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国范也因贪污罪获刑8年。

  市一中院审理查明,2000年,段喜臣任文化中心主任助理兼北京中联环公司总经理,而李兴建当时是文化中心副主任兼北京中联环公司董事长。

  二人以北京中联环公司的名义与深圳中联环公司签订假售楼咨询协议,以支付售楼咨询费为名,骗取北京中联环公司公款80万,张国范还帮忙转款。后段、李各分得40万元。

  而后,段喜臣利用上述虚假协议,又于2000年4月非法占有北京中联环公司公款100万;2003年9月,以继续支付售楼咨询费为名,非法占有北京中联环公司的应收利润款148万元。

  2002年至2003年间,段喜臣又利用任文化中心主任助理的职务便利,在负责办理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大厦房屋所有权证过程中,非法占有文化中心公款30万元。

(原标题:中国建筑文化中心俩副主任售楼吞公款获刑 签订假协议 收受售楼咨询费等贪3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