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

26.10.2017  02:18

  2017年10月20日,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通报公共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部署下一步工作。市文化局通报制定北京市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运行机制和行动计划相关情况,东城区、海淀区、石景山区和密云区政府汇报贯彻落实情况和下部工作计划安排。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余俊生在会议上强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切实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示范区建设抓实、抓细、抓好。总体看,各区落实会议精神总体情况是好的,有力度、有成效,但少数区没有印发实施方案,工作举措不实、不细、不具体,运行机制没有建立,保障措施力度不够。   二、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
  要加快工作节奏,加大推进力度。切实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纳入各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民生保障和重点议题,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纳入本级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全面统筹推进。各区实施方案要突出本区特色,方案要细、要实,明确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三、强化问题导向,补齐短板。
  一是设施建设要实现100%全覆盖。区级、镇乡街道和行政村社区要确保2020年要全部建成达标。没建的要抓紧安排,确保工期。已建成的,要防止挤占、挪用。有的镇里建成了,但不规范,跟镇政府在一个院里,走一个门,群众出入不方便,要整改,要单独开门。要严格落实本市居住区公共文化设施配套指标有关规定,确保公共文化设施,全民健身设施与新建改建住宅小区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及时交付使用。
  二是要提高服务效能。建成后要提高设施的利用率,发挥设施应有的服务功能,让积极健康向上的活动占领阵地,让群众动起来。
  三是要发挥公共文化服务人才作用,健全文化组织员队伍,注重培养文化骨干。镇乡和街道文化工作者要专职,不能兼职。
  四是要深化改革,在供需上采取“菜单式”、“订单式”、“点单式”服务;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和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积极推动疏解后腾退的空间用于公共文化服务,改善和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五是加强财政保证。市里转移支付文化资金要确保全部用在文化上,有的区没有全用在文化上。同时要保证区镇两级对文化的投入。
  四、加强督促检查。
  市文化局将对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进行督查考核;各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方案在今年11月9日前上报市委宣传部和市文化局;各区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做法和成效年底要报市委宣传部和市文化局。(怀柔区文化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