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 须转变管理方式
教育部日前举行发布会,介绍《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有关情况。教育部督导办负责人表示,义务教育量大面广发展不平衡,要实现有效的宏观管理,必须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强化督导评估监测,对我国义务教育质量在地区、城乡、校际之间的差异进行全面把握和及时监控,对未来变化趋势作出预测,引导和推动科学决策,更好地发挥监督和监管的作用。
答问全文如下:
1.问:为什么要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答:我们出台《方案》、开展监测,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首先,开展质量监测是新时期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解决义务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必然要求。我国九年义务教育实现全面普及后,提升教育质量成为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但是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准确反映义务教育质量状况的客观数据,我们既不能全面客观地对义务教育质量做出评价,也不能有效诊断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单纯以成绩和升学率为标准来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现象一直存在。为此,亟需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通过准确掌握教育现状,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对症下药,提出改进学校教育教学的科学对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第二,开展质量监测是提高教育督导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举措。我国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6万多所,专任教师900多万,在校学生近1.4亿。义务教育量大面广,各地发展不平衡。要实现对义务教育有效的宏观管理,必须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强化督导评估监测,对我国义务教育质量在地区、城乡、校际之间的差异进行全面把握和及时监控,对未来变化趋势作出预测,引导和推动科学决策,更好地发挥监督和监管的作用。同时,通过发布质量监测结果,可以督促政府、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念,营造支持教育改革发展、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从这个意义上说,出台《方案》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有据可依,是有效开展教育督导、加强教育监管的重要举措。
第三,我国目前已具备全面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基本条件。一是建立了机构。2007年11月,教育部依托北京师范大学成立了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日常工作。二是组建了队伍。建立了一支由国内外专家组成的专业研究团队,以及由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人员、中小学校长、一线教师组成的监测实施队伍。三是研发了监测工具。根据数学、语文、科学、体育、艺术、德育等学科领域的不同特点,分别设计了纸笔测试工具和现场测试工具,侧重测查学生学业水平和操作能力。四是开展了试点监测。从2007年开始,连续8年开展了义务教育阶段6个学科领域的试点监测,其中5次为全国范围的大规模试测,监测样本包括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新疆建设兵团、695个样本县(市、区)的46万余名学生、11万余名教师和校长。五是完善了机制。建立了“国家督导部门统筹指导监测中心组织执行、省级督导部门协调监控、县级督导部门操作实施”的组织实施模式,形成了包括抽样、测试、数据分析、水平划定、撰写报告在内的一整套比较完备的工作机制。这些工作为在全国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提供了基本条件和实践经验。
第四,开展质量监测是世界各国提升基础教育质量的通行做法。纵观当前国际教育发展趋势,世界各国都从国家战略的高度,把建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作为深化本国基础教育改革、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无论是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还是发展中国家,如巴西、越南、柬埔寨等,都在积极推进学生学业成就调查、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建立独立的测评体系,并积极利用监测结果对基础教育改革和宏观管理进行指导,为促进本国基础教育质量的提高发挥了独特的作用。这些国家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方面的成功经验充分证明了监测的重要性和可行性,为我国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2.问:我国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为了客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及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原因,为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纠正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和学生唯一标准的做法,推动义务教育质量和学生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3.问:我国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时,将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答:我国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将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客观性。采取抽样调查方法,科学设计监测指标和监测流程,准确反映教育质量状况及其影响因素。
二是规范性。以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充分考虑不同地区教育教学差异和不同类型学生的特点,规范流程,严格操作,确保监测结果真实有效。
三是引导性。全面监测学生德智体美各方面,重点考察学生健康水平、综合素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引导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推进素质教育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