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救助管理站采取四项措施确保“两大活动”期间我区良好社会治安秩序

27.08.2015  16:27
      一是积极开展集中救助行动。积极协调公安、城管等职能部门,通过延长救助巡视时间,扩大救助巡视范围,提高救助巡视频率等方式,加大对繁华街区、风景游览区、交通枢纽、地下通道、行人过街天桥、车站广场等流浪乞讨人员的主要活动和露宿区域进行集中清理,做到快速发现、及时救助。对于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劝导,告之其救助政策,耐心劝导其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做到发现一人,劝导一人。二是加强站内安全管理。首先做好滞留人员的安抚和管理工作。对于不愿返乡和无法查明身份的受助人员,通过改善伙食、增加文体活动等积极有效措施将其在站内妥善安置,让他们安心接受救助,防止他们继续流落街头。其次,进一步完善受助人员疏散机制。积极做好残疾人、未成年人及其他行动不便的受助人员的接领返乡和集中护送返乡工作,采取多种措施鼓励流出地政府主动接回流浪乞讨人员和游荡社会人员,实施源头预防和流出地安置等具体措施。第三是抓好机构内安全。加大对受助人员入站安检力度,对其本人及随身物品进行严格安检,禁止危险物品带入站内。加强对机构内煤气、天然气、电器、消防设施、车辆等安全检查力度,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完善各项保障机制。区救助站保障了接收床位数,并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和人员准备工作;对于不愿接受救助或扰乱站内办公秩序的,积极协调公安部门妥善处理,有效维护机构及周边秩序,坚决杜绝机构内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四是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紧急、重大情况及时处理,第一时间上报。单位负责人手机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确保联络畅通。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