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机关当好发展的后盾: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突出位置
法治是保障发展的重要后盾。在今年年初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全国政法机关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这既给今年的政法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防止“赢了案子、丢了市场”
2015年12月8日,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对一起行政纠纷案作出宣判,判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2014年发布的《关于申请注册新增零售或批发服务商标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不合法。这是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首例国家部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受到司法审查的案件,在知识产权领域引起轩然大波。
2014年底,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相继挂牌成立。一年来,三家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机构运转高效有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5年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8758件、审结4128件,取消个案汇报,合议庭可自行选择向法官专业会议、调研小组等进行咨询,实现司法审判去行政化;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首推菜单式立案材料清单,使当事人对所需证据材料“心中有数”,构建起技术鉴定、技术调查、技术咨询和专家陪审的“四位一体”技术事实调查认定体系;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制定权力清单,合理界定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范围,理顺审判组织之间的关系,突出主审法官的主体地位。“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展示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形象,为推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起到了有力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实现了良好开局。”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王闯表示。
从保护知识产权到处置“僵尸企业”,从打击经济犯罪到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政法机关作为执法司法机关,肩负着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法治环境的神圣使命。但诸多因执法办案不当加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甚至导致企业破产的例子也表明,政法机关在发挥法治对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上仍然还有不小的进步空间。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优胜劣汰,而维护良性竞争环境,离不开法治的支持和保障。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在预防打击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工作中,要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坚持查办案件和规范行为、采取强制措施和保障合法权益、惩治犯罪和挽回损失并重。公检法司等政法单位也提出,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的财产权,依法惩治侵犯他们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为非公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这些要求都清晰地表明,一味追求查办案件的理念已经落伍,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已经成为对执法办案的高标准和新要求。如何防止“赢了案子、丢了市场”“案件办了、企业垮了”,将成为今年政法机关重点研究的课题。
侵犯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减少
春节前夕,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巡回检察室副主任井辰接到一通电话,对方是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某公司的负责人。一连串的感谢,让井辰想起了去年的那起案子。 2015年8月,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巡回检察室驻兖州工作站收到山东某公司的情况反映,称公司因涉嫌合同诈骗被立案侦查,1000万元股权被冻结,导致员工工资不能按时发放、合作伙伴避而不见、企业债主上门要账,公司运作陷入困境。这引起了检察官的重视。经调查,检察官发现,这家公司的确存在拖欠600余万元货款的行为,但这是因为公司经营方面的问题,从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等情况来看,并不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这是简单的合同纠纷,公安机关以合同诈骗罪进行刑事立案侦查,不符合法律规定。”井辰说。
据此,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向济南铁路公安处发出一份《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正式启动这起涉嫌合同诈骗案的立案监督程序,并对不当冻结行为提出了纠正意见。几天后,济南铁路公安处作出回应:接受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的立案监督,撤销了这起案件。
将严禁违法干涉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违法违规处理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列入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之中;将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利用办案之机拉赞助、乱收费或占用房产及交通、通信工具列入违法行使职权的18种行为之一,要求记录、通报以及责任追究……去年,最高检针对滥用强制措施、违规插手经济活动等突出问题,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维护人民权益是执法司法工作的根本宗旨和本质要求,是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在实体和程序上充分体现维护人民权益的要求,才称得上是执法为民、公正司法。
刑讯逼供、非法取证一直是执法司法的顽疾。自2015年以来,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都相继出台一系列意见、措施,对这一顽疾说“不”。建立健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制度,发挥庭审对侦查、起诉程序的制约和引导作用,注重发现和纠正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办案人员体罚虐待或者变相体罚、虐待在押人员等违法行为,政法机关对于加强刑讯逼供等的源头预防,加强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障已经取得一致共识并积极付诸实践,执法司法权被关进笼子,侵犯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正在逐步减少。
“简化”成为推进便民服务的关键词
还记得那个因为出境而被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的陈先生吗?他的遭遇经本报报道后,在全国引发强烈反响,推动了一场取缔“奇葩证明”的风暴。 2015年,陈先生打算给两岁多的孩子办理护照,原本以为会是一场来回奔波、不停排队的意志与体力大考验,没想到过程却出乎意料的简单轻松。“我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网上办事大厅上登记了个人信息,预约好时间,到点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受理点,连排队、拍照、缴费在内,拢共只用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全部搞定,真是太方便了。”陈先生说。
陈先生的感受也是社会公众的普遍感受。去年以来,“简化”二字似乎成了公安机关推进便民服务的关键词:简化公民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申请材料、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精简需要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等。今年春节前,公安部再度推出28项便民措施,其中包括在农村或偏远地区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利用互联网推进轻微交通事故网上处理,实行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推行受理单制度和办理时限承诺制等。数据系统的深度融合,加上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公安机关已经具备了“让群众少跑路,让数据多跑腿”的技术基础,以往那些为办理身份证奔波数年无法解决的新闻,恐怕将越来越少。
政法机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不仅体现在守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更体现在提供高品质的公共服务上。政法机关承担着大量公共服务职能,户口迁移、出入境、交通执法等等,这些都需要政法机关不断完善政策、改进方式,以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流动人口一直都是我国社会治理中的一大难点。要实现到2020年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的目标,户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今年春节前一周,湖南省正式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区别,而此前已经有25个省市区出台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还有一些城市提出积分落户制度。而1300万无户口人员的落户问题,也被提上了公安部的议事日程,横亘在流动人口面前的户籍藩篱正在被逐渐打破。
“要把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公共服务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中央政法会议的要求明确且具体。无论是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还是试点驾考自学直考,无论是6年内私家车取消年检还是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政法机关的每一项举措、每一次创新都与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只有以改革创新为引领,让理想照进现实,政法工作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真心点赞。(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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