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首晒行政审批、处罚“权力清单”
日前,北京市首次晒出两张政府部门“权力清单”,一张为行政“审批清单”,另一张为行政“处罚清单”。其中,“审批清单”列出了43个拥有审批权限市级部门,共740项审批事项。今后,未列入清单的事项政府部门不得“变相审批”,否则将予以追责。另一份“处罚清单”,则涉及47个政府部门,目前已有一些部门已公布细化内容。
43个政府部门手上握有740项审批权
市发改委、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北京各部门手上握有多大审批“权力”?政府部门“审批清单”,首次完整晒出本市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权力清单,共涉及43个拥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包括740项审批事项。在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方向下,此前本市已分四批简政放权,“淘汰”了224项行政审批事项,另下放205项审批事项,精简比例达44.3%。
据市政府审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这张740项“清单”中列出的审批事项,均属于市级部门拥有“终审权”,本市还将公示另一张151项行政审批清单,将列出由市政府部门初审、国务院部门审批的初审上报事项,这张清单此次没有作为市政府部门审批事项公布,将另行公示。
这张“审批清单”,将在首都之窗、北京市编办等网站公布。此外,市政府各个相关部门在清单公布之后30个工作日之内,要将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初审上报事项的事项名称、事项编码、事项类别、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实施机关、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受理方式、受理地点、办理时限、办理处室等“明细版”内容,在本部门的门户网站对外公开。
各部门“处罚清单”同步公布 跳广场舞将挨罚
除了首晒政府部门的“审批清单”之外,各部门可以开出哪些行政“罚单”,也同步公布。本市47个拥有行政处罚权限的市级部门,也首次将全部的处罚事项在首都之窗上集体公示。
3月开始,本市已有部分市级部门陆续公布各自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在集体公示的“处罚清单”中,各项行政处罚职权都对应了一个序号编码。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本市将建立一个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该信息平台将通过大数据的收集,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编码管理。未来将通过多维的统计分析,最终实现对各部门各层级行政处罚权力运行状况的监控和监督。
在这份公开透明“处罚清单”中,可以看到一些部门“鲜为人知”的处罚事项,如市公安局的一项行政处罚事项,“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可警告、罚款”,跳广场舞可能挨罚;市文物局有一项处罚事项,要求博物馆全年必须开满8个月,“对无正当理由,博物馆全年对社会开放时间不足8个月的行为进行处罚”。
政府部门必须严格依“清单”施权
按照市政府规定,对纳入“权力清单”的行政审批事项,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实施审批工作。市政府要求,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增设、调整、变动清单中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擅自在清单之外增设和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也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如有相关单位和人员违规,将严肃追究责任。
但此次公布的清单也并非“终结版”,将对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如需对《清单》中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调整,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市政府审改办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才能予以调整,并于调整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相关调整情况,同时报市政府审改办备案。在市级清单公布之后,各区县也将对各自审批事项进行“清单式”管理,公布本区县的审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