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个政府部门首亮全部权责清单 接受社会监督
原标题:45个政府部门首亮全部权责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4664项行政权力“晒在阳光下”
政府部门有哪些权力?能管什么、该管什么?管不好怎么办?以前,这些问题“雾里看花”,在2015年,本市45个政府部门的4664项行政职权和116项责任首次全部对公众晒出,既约束了政府权力和行为,又方便群众办事,为知情监督提供了一个平台。不仅如此,2016年一季度前,各个区也将紧随其后公布。
“政府该做的必须做”——这是权力清单的“使命”,即政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的责任等。2015年全年,本市市级45个部门共认定了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4664项行政职权“家底儿”,接受社会监督。其中包括市级部门专属的833项,市区部门共有的1529项,垂直管理区分局行使的83项;另外还有市政府各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权864项和行政处罚权1355项。
市编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之所以公开权力清单,不仅是为了摸清市级部门的权力“家底儿”,进而解决“法无授权不可为”问题,而且通过全面梳理将这些家底“晒在阳光下”、“关进笼子里”,再通过清理调整行政职权推动简政放权。
据介绍,此次认定的行政权力,原则上都要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依据,而那些事实依据不充分、部门自定的权力事项则被拒之门外。经多轮审核精简,最终认定的行政职权与部门首轮自查上报的,精简比例约30%。
各部门权力边界明确后,本市2015年还亮出了全国首份“通用+专项”责任清单,将政府必须作为的各项职责公之于众,防止“踢皮球”和不作为,规范了政府的监管责任。通用责任清单,即面向45个政府部门明确了116项共性责任,规定每个环节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做什么;针对人口调控与服务管理、大气污染防治等六种“大城市病”,则由专项责任清单来“定向治理”,可以说,看到这张清单,各部门应该各就各位,企业和群众也知道有问题能找谁。
今后,随着首都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政府专项责任清单还将扩展和充实,在6个专项清单的基础上,编制针对其他重点领域的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同样如此,也将根据法律法规等依据的变化,适时做动态调整。
市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转变政府职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此次公布权责清单只是一次权力的大起底,摸清底数,为下一步简政放权锁定基数,今后还将不断推进政府部门权力瘦身和职能归位。下一步,本市将重点针对市区部门共有的1529项职权“开刀”,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厘清层级政府职责分工。2016年一季度前,各区也将公布政府权力清单。(袁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