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2015年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本市将把信息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将对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并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今后,政府网站信息原则上每周至少更新一次。
《要点》对2015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做好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经济结构调整、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深化改革等17项重点领域的工作内容。其中在做好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要做好社会保障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轨具体办法的公开、解读和回应工作。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的调整信息。
此外,还要推行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制定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办法,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公开事项名称、事项编码、事项类别、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实施机关、办理处室、受理方式、受理地点、审批流程、申报材料、审查内容、审查标准、批准形式、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有效时限,以及收集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意见的具体方式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应公开。
另外,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同时,将1980年至1983年期间以内部刊物形式出版的政府公报解密并数据化,进一步完善北京公报百年数据库。
《要点》指出,要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制度,第一时间发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原则上每周至少更新一次;建立网民意见建议及时回复机制,对有价值、有意义的意见建议,要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反馈处理工作;同时,要建立健全政府工作舆情收集、信息共享和虚假信息辟谣机制,对涉及政府工作的虚假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和报告,并迅速通过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辟谣平台和相关媒体予以澄清。
此外,本市将把信息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加大对各级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以提升其相关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