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献策
12月8日,北京市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会召开四届四次理事大会,与会委员、专家学者围绕“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主题进行研讨。近年来,市政协理论研究部门聚焦“协商民主”,根植实践选题,并推动理论应用于实践,取得了一批理论研究成果,为市政协协商民主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
观点1
把专委会打造为政协“智库”
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政协专委会承担协商民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任务。市政协科技委主任申建军委员认为,政协要发挥人才密集、智力聚集的特点,把专委会打造成某方面的智库,使委员的智力聚集产生能力聚变。
将政协专委会打造为某方面智库,就要提升专委会建言献策的质量。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便是“选好题”,提升提出和掌控协商议题的能力。他认为,协商选题不能一厢情愿,也不能脱离实际。要关注党和政府工作的重点和热点,关注全局与局部工作的关系,关注群众反映最突出的问题。协商议题不但要选得好,而且要选得准,选得早,让政协委员有准备,有调研,在各方面条件都充分的情况下进行协商。
专委会还需要密切与政府职能部门对接。申建军认为,成为“智库”,不能不关心与专委会对口的政府职能部门所注重的问题。要有前瞻性,以战略眼光就政府部门注重的问题提前展开调研及其他知情考察活动。以有利于委员知情明政,使委员增长专业知识积累,随时可以就政府部门需要的问题进行协商。
另一方面,作为政协专委会履职的主体,政协委员还要有政治把握能力,有调查研究能力,有专业知识的积累,有代表群众反映意见的责任心。廖理纯委员也认为,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如果只是一些零碎的想法、一般的观感、笼统的表态是不够的,要努力做到建言建在需要时、议政议到点子上、监督监在关键处。做到这些,政协委员要立足全局,必须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具备较高思想认识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
观点2
委员各抒己见也要凝聚共识
2014年北京市“两会”上,市政协委员围绕北京新机场命名展开了争论,有委员说用“礼贤”,有的说用“大兴”,还有的说干脆用首都第二机场。“委员这么多意见需要作为政协建议原封不动端给政府吗?”这是市政协委员朱良最近在思考的问题。
他认为,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政协组织的工作要把握好两个方面:一是广泛协商,二是凝聚共识。要凝聚共识,就不能仅仅满足于委员们各抒己见。
在正式与党政方面进行协商之前,可以在政协内部就委员们的不同意见建议进行更深入的研讨交流。委员之间相互商量,积极减少分歧,进一步查找解决问题的正确思路和方法,就重要问题形成比较一致的看法,这也有利于提高协商的质量和成效。
朱良认为,这一协商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凝聚共识的过程。若委员们就不同看法进行讨论后,还有分歧存在,则应尊重委员的不同观点,如实向党政方面反映,供决策层权衡利弊综合考量,做出比较稳妥和符合实际的决策。
同时,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也要求政协进一步完善协商程序。既充分尊重委员们发表意见的权利,同时也避免出现委员单打独斗一盘散沙的情况,通过政协自身的工作流程,把委员们的观点汇集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