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兴业,给子孙留下丰厚“家底”
《山西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呈现3个特点:
特点一:改革定性准确。方案明确将全省国有林场按从事自然资源保护类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改革后财政保障水平不低于改革前。这一举措将有利于国有林场将主要精力集中到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工作上来,充分发挥生态建设的骨干作用。
特点二:思路清晰、主体强化。山西确定了改革“三减”“三增”“三加强”的基本思路。
“三减”,即减机构、编制和非林单位。到2016年底,国有林场减少到220个以内;到2020年,非林单位减少50%,事业单位编制减少30%以上。具体将优化组合林场,提高管理效率,整合掉一批规模过小、管理不善的林场。整合后,10万亩以下为小型林场,10万-30万亩为中型林场,30万亩以上为大型林场,并重建与其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使其有规模、有地位、有形象,强化发展基础。
“三增”,即增面积、蓄积量和覆盖率。到2020年,山西省国有林场经营面积由现在的4000万亩增加到5000万亩以上,有林地面积由现在的2400万亩增加到3000万亩以上,活立木蓄积量由现在的7900万立方米增加到1亿立方米以上,对全省森林覆盖率贡献率由11个百分点增加到20个百分点左右,国有林场范围内的宜林荒山全面绿化,资源保护、培育、管理得到新的提升。
“三加强”,即加强资源保护、资源培育和资源管理。建立“国家所有、省级管理、林场保护与经营”的国有森林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全面启动国有林场提质增效工程;建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管机制,强化省、市两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森林资源管理职能,加强森林防火、防病虫害、防偷砍滥伐林业“三防”体系建设,要为子孙后代留下丰厚的“家底”。
特点三:创新性强,立法保护。方案明确首创性将全省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生态公益林全部列入永久性生态公益林管理。
改革就会有震荡,特别是涉及减人的改革。但尉文龙认为,山西改革震动不会太大,多年来,全省形成的国有林场体系布局相对合理,需要减的人随着时间的推移,通过退休等自然减员的方式平稳过渡,即可实现改革的目的。
思路明晰,立足改革之本
不论一个林场,一个林区,乃至一个省份,回答好时代命题才能开创新的历史。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之后,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要求山西各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他指出,山西之长在于煤、山西之短在于林、山西之少在于水,要进一步重视林业,这是采煤沉陷区治理、涵养水源、改善生态环境的关键,推动绿色发展要坚持生态优先、林业为重点。
山西改革思路清晰,全省国有林场在改革中将坚持生态优先原则、民生为本原则、创新驱动原则、分类指导原则和政府主导原则,因地制宜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干分离、主副分离,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业体制机制,以确保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林区社会和谐稳定,进而为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美丽山西作出更大贡献。
“国有林场拥有最好的森林资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是务林人的历史担当!”尉文龙说,“山西国有林场改革将以‘敬天为民’为发展总理念,以‘求真、求实、求科学’为总要求,以‘增面积、增覆盖、增蓄积、增效益、增景观’为总目标,引领国有林场改革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