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区延康路提级改造工程第二标段外场设备工程、康张路提级改造工程外场设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6.08.2016  20: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延庆区延康路提级改造工程第二标段外场设备工程、康张路提级改造工程外场设备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以京交路计发【2016】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延庆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延庆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延康路位于延庆新城西南方向,北起湖南西路,南至康庄镇政府,不含马营河过水路面段(设计桩号K9+344.8至K9+627.8),道路全长约9.59公里,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拟提级改造为一级公路。其中延康路(湖南西路-东姜路)段长约2.98公里,为配合世园会建设,本段道路同期建设市政管线。本次招标项目起点为规划东姜路(K4+210),终点至康庄镇政府(K11+103.064),全长6610.064米(K9+344.8-K9+627.8段为过水路面,本次设计该段道路维持现况)。

  现况康张路(S217)起点为G6辅路,终点为110国道,连接康庄和张山营两镇。现况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为满足世界园艺博览会的外部交通需求,并为沿线村镇居民出行提供服务,对康张路京藏高速至延康路段提级改造为一级公路,路线全长3.4km,设计速度为60km/h。

  招标范围:外场设备工程等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各类新增外场主要设备已完成采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标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施工工期:5个月。(其中:2016年9月30日-2016年10月30日: 进行现有外场设备挪移等工作;2017年8月1日-2017年11月30日:进行现有外场设备恢复及新增设备安装所需支架及基础、避雷、接地工程等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具有国内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近五年(2011年8月1日至今)累计单独完成10公里(含)一级(含)以上公路新建、改(扩)建、提级改造机电工程施工业绩,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本招标公告第4.2款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北京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0.75.218.36/)使用企业诚信卡进行投标报名,初次登陆的企业须先领取诚信卡并申请开通(领取及开通联系电话010-63032255-6707),在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后,可进行该项目投标报名。网上报名后请投标人向招标人电话确认网上报名是否成功。只有完成有效网上报名的投标人才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单独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图纸售价人民币1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6年9月5日9时00分,集中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延庆公路分局院内;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6年9月5日30日11时00分,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延庆公路分局五楼会议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和《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延庆公路分局

  地 址:北京市延庆区东外大街50号

  邮政编码:102100

  联 系 人:窦延光

  电 话:(010)69103602-8106

  传 真:(010)69143584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邮 编:100176

  联 系 人:王中强

  电 话:(010)67806597

  传 真:(010)67806597

  网上报名:

  网 址:http://210.75.218.36/

  联 系 人:窦延光

  电 话:(010)69103602-8106

  监督电话:(010)63011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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