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本市将专项监测验车收费
本报讯(记者 耿诺)放开定价之后,对价格的监管仍旧在持续。昨日,市发改委发布通知,将监测机动车检验项目收费。对不按报告制度要求及时上报服务价格或上报服务价格与实际收费不符,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进行查处。
此前市发改委曾经发布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北京市定价目录》,机动车检测等收费标准放开。
随后,很多检测场应声涨价。2014年年底以前,普通小轿车的验车费大约为200元,随后在2015年年中、今年年初有两轮涨价。目前,很多检测场的验车费用已经达到了300元,尚未涨价的验车场,也有计划上调价格。
在北京西南的一家检测场的玻璃门上,已经张贴起一纸通知。通知上说,从1月4日开始,机动车检测押金调整为小型机动车300元、中型机动车400元、大型机动车500元。
记者还从另外一家检测场的价格公示单中看到,小型机动车人工检验费已经调整为100元、仪器设备检验费调整到75元,双怠速法的单价调整到了50元,简易工况法的价格调整为100元,6项人工复检合计总价100元,6项设备仪器复检的价格为84元,还得加上25元的其他费用。
目前,北京有35家检测场。其中几家尚未涨价的检测场,还维持在253元的费用标准上,而已经涨价的检测场,其费用最高涨到了接近400元。
至于放开定价为何就等于涨价而非降价,一家检测场的负责人说,这是因为近年来人力成本增加得太多;除了涨价以外,已经有检测场盘算着要利用晚上的时间,建成停车场来补贴运营费用。
据了解,市发改委将重点在全市范围内检查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的行为,是否存在误导性价格标识、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以及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这次机动车检验项目收费的监测,包括对机动车安全性能检验和尾气排放检验收费的监测。在监测目录中已明确的机动车检验项目,一律按报告制度要求填报,不得随意更换。
如果检测场填报低价却多收钱,或者擅自增加项目怎么办?这位负责人说,机动车检测单位上报的机动车检验项目收费报表,将在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北京价格”网站等指定平台上予以公开,对不按报告制度要求及时上报服务价格或上报服务价格与实际收费不符,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价格监测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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