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市收养家庭能力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08.2018  11:50

为落实民政部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收养工作水平,加强本市收养登记管理工作,科学评估收养家庭抚养教育能力,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号)、《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14号)和《民政部关于印发<收养能力评估工作指引>的通知》(民发〔2015〕168号),市民政局结合本市实际,起草了《北京市收养家庭能力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经过有关单位、部门研究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8年8月27日前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65395016

传真:010-65395017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北京市收养家庭能力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北京市民政局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