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决定书
撤销决定书
(2018)京建施撤字第(01)号
天津丽智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6年10月28日向你单位颁发了位于朝阳区广顺北大街17、19号的六佰本装修改造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为[2016]施装字0685号;
根据群众举报,反映该装修项目存在拆改结构以及增加面积,房屋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由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管理监察执法大队现场进行检查核实。经核查,现场存在北区北侧四层屋面存在加层、北区地上三、四层主体结构进行拆改问题,与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承诺的“不涉及外立面、不改变建筑面积、不改变主体结构等”内容不符。鉴于上述情况,我委认定你单位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委现决定依法撤销[2016]施装字0685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同时将违法行为移送执法部门依法处理。你单位如不服本撤销决定的,可依法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O一八年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