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号剩余公租房将“先到先得”

06.12.2014  11:22
  原标题:摇号剩余公租房将“先到先得

  在公租房具备入住条件6个月前,区县或者业主单位就要启动配租,在满足本区家庭之后,剩余房源可面向全市发布配租公告,符合条件的备案家庭可先到先得。12月5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正式发布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通知》 。此项新规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按照新规,公租房应当在房屋具备入住条件6个月前公布房源,并向社会发布配租公告。公开摇号配租剩余的房源,经批准后产权单位可面向全市发布配租公告。

  其中,符合条件的公租房备案家庭可以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备案通知单直接向产权单位申请承租。配租按照产权单位收到备案家庭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这种配租方式被称作“先到先得”,也就是说,全市公租房备案家庭终于可以跨区县选择距离自己工作单位、孩子上学学校附近的房源,并实行“先到先得”。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说,只要符合资格,“先到先得”的公租房与摇号配租的公租房一样,租户可以申请、享受同样的租金补贴或减免优惠。(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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