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化工大学教授刘振宇:关于切实提高高校本科生和研究生质量的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化工大学教授刘振宇
习近平主席在2016年5月30日举行的全国科技三会(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中国科学院第十八次院士大会和中国工程院第十三次院士大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强调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重要位置,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
科技创新的基础是人才,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是培养不同层次科技人才的主要渠道。多年来,我国在培养人才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突出问题之一是相当一批本科生和研究生(含博士生)为文凭读书,缺乏专业兴趣和思辨能力,毕业后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不高。该问题虽然源于多种因素,如多年来的应试教育传统、当前社会的功利氛围、教学方法刻板、课程设置不当等,但主动因素是学生缺乏学习动力。
由于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不是义务教育,因此学生的兴趣爱好是产生学习动力的基础。因学生的兴趣爱好会随着其知识量增加和认识水平提高而逐渐变化,因此发达国家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转专业、转学、退学的比例都高,且这些现象被社会视为正常行为。我国本科生和研究生报考学校主要考虑学校的知名度,个人爱好和专业兴趣是次要因素。即使学生入学后发现专业不适合自己,但由于转专业、转学的实际操作性很差,而退学又被社会所鄙视,因此这些学生大都虚度时光、混着毕业。由此,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动力、保障高的教育水平和人才素质的关键途径之一是加大本科生和研究生转专业的力度、开辟和简化转学渠道、完善退学机制并使其常态化。
我国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的严进宽出、转专业难、退学率低的现象由来已久。为解决这些问题,国家部门已发布了若干规定和意见,如上世纪90年代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要求高校“建立合理的淘汰制和优秀学生奖励制等教育教学制度,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200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的学生应予以退学”;国务院学位办2007年提出“建立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淘汰机制”;教育部2012年出台的《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强调“健全研究生考核、申诉、转学等机制,完善在课程教学、开题报告、中期考核、预答辩、学位评定等各环节的研究生分流、淘汰制度”、“建立健全博士生分流淘汰与名额补偿机制”等。针对这些规定和意见,几乎所有高校都出台了学分管理、奖优惩劣、退学和开除学籍等制度,建立了研究生中期考核、学位论文抽查和盲审、学位论文检测等质量控制环节,然而这些制度和措施大都停留于书面,形同虚设,实施效果差。
为此,建议教育部进一步分析本科生转专业和转学困难、本科生和研究生退学率过低等问题的实际障碍,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
以下建议供参考:
进一步完善政策和法规,在制度上确立转专业、转学、退学的必要性和常态化,克服一些高校和导师盲目追求研究生培养规模、担心学术声誉受损、怕惹事等思想;
建立更加广泛的转学分制度,简化转专业和转学程序;
建立明确、科学和公开的退学机制,加强提前预警和中期考核,加强对出现问题的学生的第三方评价和指导,避免教师个人成为矛盾的焦点;
将政治思想教育与规范教学制度有机地统一,让学生转专业、转学、延迟毕业、退学成为正常现象;
建立科学客观的教师业绩评价制度,避免重科研轻教学的倾向、杜绝学生要挟、学校躲事等不良行为迫使教师无原则地提高学生成绩的放水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