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将实行“凡提必查”:想当官先查个人事项填报

03.04.2015  13:26

  据西藏全区组织部长工作会议透露,西藏将进一步加大抽查核实个人事项填报力度,随机抽查比例将由目前的3%-5%提升至10%,实行“凡提必查”。此前,中组部在去年底已对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作出安排。自2015年1月起,对干部选拔任用而言,“凡提必查”、“凡提必核”是新常态。目前,全国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已基本完成了个人有关事项的集中填报工作,并就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向组织作出书面“承诺”。

  2014 年,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据统计,2014年中组部抽查核实中管干部、省部级后备干部等1550名,各地各单位抽查核实厅局级、县处级领导干部60170名。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已有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被取消提拔资格,有数十名厅局级、县处级考察对象被取消提拔资格;湖北省通过抽查核实将6名发现有问题的省管干部移交省纪委调查处理。据各地对报告内容的抽查核实情况显示,截至目前,至少有7个省份的27名官员因瞒报漏报提拔受阻。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长曾万明表示,西藏将进一步保持查处违规用人问题的高压态势,对违反人事纪律的案件,实行“零容忍”。发挥电话、网络、信访、短信“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作用,畅通举报渠道,对巡视、举报、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选人用人问题,限时报送结果。据了解,2014年,西藏全区抽查495名领导干部个人情况,发现其中未如实填报个人事项者有40名。2014年,西藏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核查认定超职数配备干部114人,规范清理96名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对246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查结违规用人举报案件34起。

  自 1995年实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至今,据统计,仅2014年,全国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就达150万名。从2015年1月起,我国实行“凡提必查”制度,对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人选,拟列为副厅级以上后备干部人选,以及转任重要岗位人选等,一律进行核查核实。

  据了解,1995年,官员领到的申报表格只有一张A4纸。此后,在官员的报告列表上,项目不断增加。据媒体报道,2015年,一位北京市的副处级干部领到的表格已扩展为12张A4纸。2015版的报告表格,新增14项有关填报项目的“说明”。其中,对“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说明,直接影响了官员的填报范围。该说明还指出,房产包括住宅、商品房、厂房、仓库、自建房及车库(车位、储藏间)等。而在此前的表格中,房产有商品房、福利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自建房及其他等6个分类供选择,厂房、仓库及车库(车位、储藏间)为此次新增。另外,2015版的表格还有一个鲜明的特征,在房产和金融理财产品项目中,“说明”都明确指出,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请另附页填写。2015年,中组部在“填表须知”中明确:“对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2014 年,经中央同意,中组部牵头,由13个职能部门参加,建立了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开启全国范围的抽查核实。上述10余个部门,有针对性地负责报告内容,如住房由城建或国土资源部门提供,讲学、写作、书画等劳务所得则由税务部门根据纳税情况提供。根据中组部此前公布的计划,对报告内容的抽查核实,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两种方式。

  对于抽查核实结果,将建立干部诚信档案。对查核发现不如实填报的情况,逐一进行登记,作为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重点针对故意欺瞒组织、不如实报告的行为,以及家庭房产、收入等“合法性”存疑的问题,明确政策界限,细化处理规定。发现存在未经核查就提拔重用干部,或者核查发现存在明显问题不按规定处理的,要严肃追究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

  延伸阅读:

  官员需报告的个人情况内容的变化

  1995年 需要填报的内容有4项:工资;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等;从事咨询、讲学、写作、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企业单位的负责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1997年 填报内容增加官员及配偶子女的房产、婚姻定居、涉嫌犯罪、经营情况、婚丧喜庆事宜办理等个人事项。

  2006年 配偶子女在外国或港澳台公司任职情况也要报告。

  2010年后 县处级副职及以上官员需报告内容达14项,包括婚姻、出国(境)、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

  2015年 报告表格新增14项有关填报项目的“说明”。其中,对“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说明指出,房产包括住宅、商品房、厂房、仓库、自建房及车库(车位、储藏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