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密结合普法职能 服务首都科学发展 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营造首都法治氛围

25.01.2016  20:06

---北京市统计法治宣传月顺利开展


2015年12月,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以下简称北京统计局队)、北京市司法局结合实际,按照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司法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和《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国统办字〔2015〕72号)要求,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和12月8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主要时点,以宪法、统计法及新颁布的《北京市统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要内容,在全市开展了以“服务首都科学发展  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月活动,效果显著。

一、联合发文,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为保障此次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统计局队、市司法局联合发文,于2015年11月初制定了《关于开展北京市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及《方案》,明确了活动内容和具体要求,明确要求在确保完成国家统计局宣传活动要求的基础上,深入宣传立法宗旨、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营造依法统计声势,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统计法和《北京市统计条例》,采取多种形式,创新开展宣传。市、区两级统计局队分别制定了《开展北京市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按计划组织开展一系列贴近群众、富有实效的学习宣传活动。

二、组织开展多层面学习培训,确保宣传全面深入

重点组织开展了对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政府统计系统及统计管理相对人三个层面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的学习宣传。

(一)推进《条例》学习进区政府班子

各区统计局队以此次《条例》修订及全市《条例》宣传月为契机,积极筹划将《北京市统计条例》纳入区政府各部门学习内容,扩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影响。其中,西城、通州、密云局队分别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或区经济形势分析会上,结合本区统计工作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宣讲统计法及《条例》对政府统计的要求,发挥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条例》中的带动作用。各区司法局向相关政府部门发放宣传资料,实现部门统计人员学习《条例》全覆盖。

(二)组织全市统计系统人员学习培训

宣传月期间,北京统计局队召开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专题研讨会并传达贯彻统计系统警示教育视频会精神,集中学习党章,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干部职工紧扣“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新形象”这一主题进行研讨发言,交流学习体会,查摆自己在“严以用权”方面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提出整改方向和立行立改措施。全市统计系统各单位积极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条例》施行后对统计工作带来的影响,全方位梳理检查对照工作,提出应对措施。

针对系统内人员特点,全市统一录制了以《统计法》、《北京市统计条例》重要条款为内容的统计法治宣传视频资料,供广大统计领导干部自学使用。各区局队以专题讲座或培训辅导方式组织机关全体干部《条例》学习培训。

(三)组织统计调查单位人员学习培训

为减轻基层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负担,北京统计局队转变思路、创新方式,统一录制了以《统计法》、《北京市统计条例》重要条款为内容的统计法治宣传视频资料,随统计报表制度下发给统计调查单位,并在年定报会上循环播放,供统计调查单位人员学习使用。

三、完成“三个一”宣传活动,掀起普法宣传高潮

(一)开展国家宪法日现场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法治氛围,12月4日上午,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中华世纪坛举办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北京统计局队作为全市首批行政执法单位以案释法宣讲团成员,应邀参加主会场活动。

北京统计局队在活动第五项议程“成立北京市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宣讲团,为首批宣讲团成员颁发证书”环节进行发言,宣传北京市政府统计工作和《北京市统计条例》,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和各类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做好《北京市统计条例》的贯彻实施,为首都依法统计提供坚实保障。法规处代表局队参加了“北京市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宣讲团”成员受聘仪式,司法部法宣司副司长李志路为局队颁发了成员证书。

启动仪式结束后,北京统计局队法治工作人员在活动现场向过往市民发放了《北京市统计条例》读本、《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折页、《北京统计数据查询指南》折页等统计普法宣传资料,向公众介绍统计法律法规。

(二)召开两次统计法治座谈会

先后召开了企业和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共同探讨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其中,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听取航空、建筑、能源、网络技术、信息安全和动漫游戏相关领域11家企业对政府统计工作的意见建议,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完善统计制度方法。执法队和法规处负责人对统计执法和统计法规相关工作进行了说明,会上请与会企业填写了《统计行政执法社会评议问题调查问卷》,以更好地了解企业对统计法规执法工作的评价与意见,有的放矢地开展相关工作。

此外,根据《条例》中关于统计资料发布制度的规定,召开部门统计人员座谈会,对北京统计局队起草的《北京市统计资料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征求意见建议。

(三)在重要媒体发表宣传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文章

在2015年12月8日《中国信息报》统计导刊“12.8”统计普法专题中发表了北京市统计局总统计师郑新署名文章《新规亮剑  全面保障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北京市统计条例>亮点聚焦》。此外,2015年12月2日《北京青年报》A14发表了《北京统计新规首提使用“大数据”》一文,在2015年12月22日《北京日报》第三版刊登《条例》全文,极大地提高了统计法律法规知晓度,扩大了统计法治环境影响力。

四、拓宽领域,多种途径开展统计法治宣传

为了更好地落实《条例》,北京统计局队不断拓宽领域,利用多种媒体开展宣传活动:

(一)举行《条例》媒体记者集体采访活动

12月1日,组织媒体记者集体采访活动,郑新总统计师等解读《条例》并通报执法情况,接受记者采访,北京电视台等10余家媒体到场。12月2日,《北京青年报》、《北京商报》、《京郊日报》、《首都建设报》等市属主流平面媒体原创报道了相关消息。12月3日,北京卫视“北京新闻”节目播发相关新闻。

(二)开展统计信用体系建设

12·4”当天,在北京统计信息网“统计信用信息公示栏”公示了各区2015年统计诚信单位,面向统计调查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各区局队积极开展诚信单位评价和备案工作,经过层层审核把关,共产生61家2015年统计诚信单位。同时,公示四家2015年失信单位名单,成为全国统计系统首个公示严重失信企业的省市。

(三)组织《条例》在线知识竞答

为检验和强化学习效果,2015年12月18日至2016年1月8日,在北京统计信息网内网以飘窗形式开展了面向全市各级统计领导干部的《条例》在线知识竞答。竞答活动得到了北京统计局队、各区统计局队、统计所领导干部的踊跃参与,顺义等局队还组织基层单位参与答题。截止答题结束时间全市近5千人参加竞答。

(四)利用各种媒体力量开展宣传

1.运用市级宣传平台,增强影响力。

首都之窗政务网站。积极沟通协调首都之窗,报送相关材料。12月3日首都之窗首页“热点关注”栏目刊登《条例》颁布消息,并刊登原文;12月4日首都之窗首页“微解读”栏目刊登《条例》图解。

法宣竞答网。12月中下旬,联合市司法局在北京普法网下设的法宣竞答网开展了《统计法》和《北京市统计条例》有奖竞答。通过与市法宣办、市司法局联合开展活动的形式,有效地调动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普法资源,拓展了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范围。

2.立足局队自主平台,提升权威性。

北京统计信息网外网。11月30日在统计要事栏目刊登《条例》颁布的消息、在政务公开栏目刊登《条例》原文;12月2日以飘窗形式在最新发布栏目刊登《条例》图解及近年来执法工作情况;12月9日在最新发布栏目刊登《条例》亮点解读文章。

北京统计信息网内网。11月30日在统计新闻栏目刊登《条例》颁布的消息、在法制建设栏目刊登《条例》原文;12月2日以飘窗形式在法制建设栏目刊登《条例》图解及近年来执法工作情况;12月9日在法制建设栏目刊登《条例》亮点解读文章。

北京统计官方微博。从12月1日至4日,开通专栏发布《条例》颁布相关消息、图解、亮点解读等,共计15条,得到广泛转发和关注。

3.联动国家局平台,扩大宣传面。

中国信息报。12月1日“统计导刊”头版刊登消息《北京颁布统计新规  助推统计法治建设》。

中国统计官方微博。12月4日,中国统计微博转发北京统计《条例》图解微博。

统计微讯。12月4日,国家统计局官方微信“统计微讯”头条刊登《条例》图解。

4.各区借助媒体力量,提高知晓度。

各区统计局队积极投稿并充分利用现有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及其他新媒体,开展宣传。其中,西城局队以“西城统计”微信推送条例及答卷,结合自有的西城普法宣传员卡通形象,设计制作图解《条例》在西城统计信息网解读新法规,多种方式开展宣传。通州局队在通州电视台黄金时段进行“热烈庆祝《北京市统计条例》颁布实施”的广告宣传。在面向全区处级领导干部的手机报上制作专刊和专栏,详细介绍《北京市统计条例》及统计法的主要条款,实现部门主要干部学习全覆盖。朝阳局队各统计所也与当地的司法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38场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2场统计法知识竞赛活动,利用电子屏、橱窗、宣传栏、法律热线等进行《统计法》、《条例》的宣传。

(五)印发各种学习宣传品

全市统一印制《条例》读本10万册、与市法宣办联合印发宣传海报1.3万套,通过区局队、司法局发放到全市各社区、村。同时,各区局队自主制作并发放各种形式宣传品,扩大《条例》宣传影响力。其中,西城局队制作横幅30条、宣传折页1万份、法律知识问卷4000份、《条例》施行纪念钥匙扣、读卡器和小手包3种法治宣传品;门头沟局队编印了5千本融入法律知识和统计常识的宣传产品“即时贴”;延庆局队制作了宣传购物袋、宣传围裙、削皮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品,针对条例出台制作了《致市民的一封信》和《致调查对象的一封信》等简易读物,在各项宣传活动中进行发放,进一步巩固普法宣传效果。

 


市统计局组织全系统开展12.4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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