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 不断推进社会共治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
导读:四川绵阳,成渝绵经济圈的中心城市, 也是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建设的我国唯一科技城,四川省第二大城市,幅员面积2万平方公里,辖9个县市区,总人口540万。
四川绵阳,成渝绵经济圈的中心城市, 也是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建设的我国唯一科技城,四川省第二大城市,幅员面积2万平方公里,辖9个县市区,总人口540万。绵阳市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努力构建良好的和谐环境,绵阳在食品药品监管推进社会参与、多元共治的积极探索,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实现“五个转变”,创新工作思路
绵阳全市推进新一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进一步理顺了行政体制、整合了监管力量、提升了监管效能。
总体来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差距,仍然存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规模小、布局分散,工作面宽量大、监管力量不足,制度建设滞后、整体效率不高,食药安全影响经济结构调整甚至影响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问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形势仍然严峻,成为政府管理、社会治理必须面对的课题。
为了强化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提升监管水平,绵阳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先后赴湖北、厦门、深圳等地学习调研,结合本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现状,在强化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方面积极探索和实践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和社会监管的“大监管”模式。坚持依法行政,巩固现有监管成果。积极应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创新体制、创新载体、搭建平台,积极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共治。着力实现“五个转变”,即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转变,第三方监管向消费者直接参与转变,行为控制向企业诚信管理和消费者素质提高转变,人为监管向科学监管转变,事后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变。
绵阳市推行“大监管”模式两年多来,由于广泛的社会参与,强化了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取得了较好的监管实效。2013年12月,四川省食品安全办办公室委托四川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食品安全民意调查表明:全省各地“受访者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关注度”,绵阳市位居21个市(州)第一位,关注度为73.73;全省 “各地区食品安全的总体状况满意度”, 绵阳位居21个市(州)第一位,满意度为75.83,也是全省唯一一个进入第一档区的市(州)。
二、社会参与,多元共治
社会共治通过广泛动员公众和各种社会力量围绕食品和药品安全扩大监管范围、加大监管密度、增加监管频次,及时调整食品药品生产、加工、销售及消费方面的关系,完善体制机制,实现强化监管能力,提升整体监管水平的目的。
(一)落实属地责任,推动社会参与
落实属地责任是社会共治的坚实基础。食药监管涉及部门多,地方政府负总责,便于食安委统筹协调。绵阳市政府出台了《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管职权划分规定》,明确划分食品药品安全相关部门和县市区(科学城、园区)的监管职权;及时调整绵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建了新的食安委办公室,修订了《绵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绵阳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绵阳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市委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下设6个督查组随机进行日常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综合督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食品药品监管要求不断强化。
由于属地责任明确,各县(市、区)均在乡(镇)设立了片区监管所、乡镇和街道落实了专兼职监管干部、村(社区)落实了监管信息员,建立了考核制度。属地负责,也有利基层政权和各种组织充分利用业已存在的社会关系和社会事务管理资源,广泛动员消费者和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协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推动社会共治。
(二)加快诚信体系建设,为社会监管提供依据
诚信是企业生存之本、发展之要,也是消费维权、管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有效措施,还是引导社会参与监管的重要抓手。绵阳建立了《绵阳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价制度》、《绵阳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从源头到销售的全过程进行记录;依据食品药品安全信用评价和档案记录,建立《绵阳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红黑名单”制度》、《绵阳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完善失信行为的协同惩戒机制;建立《绵阳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等级公示制度》,定期分批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诚信状况和信用等级进行评价和公示。通过信息公开,为社会监管提供靶标,影响公众和市场消费选择,引导和影响社会资源配置;通过诚信管理,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三)培育和发展行业社团,强化行业自律管理
强化行业自律是社会参与、多元共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原理主要利用社会团体维护行业集团形象和利益,采用“共同契约”——社团章程有效地管理群体中的个体生产经营行为,维护集团共同利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为加强食品药品行业自律管理,绵阳先后成立了药品行业协会、医疗器械行业协会、餐饮行业协会、化妆品行业协会等,制定行业协会章程,定期不定期召开行业协会会议,共同讨论行业产品创新、质量管理、风险管控和品牌推广工作,努力提升行业团体形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的自律作用,建立健全行业协会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行业内的党组织建设,开设“道德讲堂”、开展群教活动,引导和强化行业自律;探索引入行业协会竞争机制,鼓励在同一个城市同行业设立多个行业协会,通过产品、质量、安全、品牌的有序竞争,促进行业规范管理和产业健康发展;完善行业考评制度,强化行业协会对成员单位的规范管理。
(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公众监督平台
为有效缓解监管力量与监督任务不相适应的突出矛盾,引导公众参与监管,我们研发了由综合查验系统、产品服务信息系统和咨询管理系统共同组成的“绵阳市食品药品公众查询管理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实用新型技术专利”证书,由于该系统的使用,绵阳荣获2013年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充分运用网络平台和国家权威数据库资源,通过电子触摸屏终端,实现产品质量真伪查询、政府监管动态及行业自律信息查询、消费者评价和有奖举报投诉等功能。整合吸纳肉菜流通追溯系统,加快建设食品流通溯源管理系统,推动食品药品安全质量追溯、实时监控、数据分析、信息共享等功能电子化,实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企业和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该系统自2012年10月运行以来,截止今年上半年已实现消费者查询127573次(药品查询率近70%),维权投诉举报381次。如科伦公司“惠民大药房”药品出柜消费者验检率达到79%,有效保证了消费者消费产品的质量安全,群众自称安装公众查询系统的药房为“放心药房”。
在总结借鉴药品电子监管经验的基础上,在学校食堂、大型企业食堂、大型餐饮店、集中配餐等重点餐饮场所,探索打造“阳光食堂”、“阳光厨房”,通过摄像头与显示屏联网连接和物料电子留存,把师生、消费者实时监控与执法监督检查有机结合,提高了学校食堂和餐饮服务单位的透明度和安全性。
(五)畅通有奖举报渠道,引导公众参与监督
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督需要参与社会化、主体多元化,充分发挥企业、政府、行业、媒体、公众等各方面的力量来共同推动。为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我们设立了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中心,制发了《绵阳市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统一开通了“12331”24小时热线受理投诉;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社区管理人员、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等为政风行风监督员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通过“明察暗访”、“体验执法”等多种方式全程参与监督;建立了周二“局长接待日”制度,开通官方微博、书记市长信箱、局长信箱,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邀请新闻媒体对食品药品安全进行舆论监督;在绵阳电视台“天天800”栏目开设每周一期的“食品药品安全播报”,在绵阳晚报上开设每周一期的“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专栏定期报道,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公信力。
(六)构建“3+1”评价体系,统筹推动社会共治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社会化、主体的多元化,需要构建多方参与的统筹推动机制。绵阳探索建立了“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消费者监督和分级综合评价”的“3+1”评价体系,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实行首次评定、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三个月以上的,进行首次评定,经营期满一年,可再申报评定升级;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差别监督,对A级企业减少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对B级企业实行常规检查,对C级企业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取得监管实效。
三、思考体会,巩固深化
(一)深化认识是推动社会共治的前提
“人类社会的再生产包括包括人类自身的再生产和社会关系的再生产”。德国社会学家贝克讲:公众最关注的是饥饿和安全。食品药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和消费是现代社会关系中最常见的基于解决“我饿”和“我怕”的基本的社会关系,直接关系到民生、健康,群众是最直接的利益相关者。因此,有效利用群众关切,以消费维权、“用脚投票”等方式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覆盖广、成本低、效率高、可持续。只有深刻认识和理解到社会共治的现实意义,才能自觉谋划和有效推进,才能在引导公众参与、培育社会组织、服务监管等方面有所作为,才能够还权赋能、科学作为。
(二)依法严打是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保障
随着简政放权的落实,行政干预逐步减少,市场活力加速释放,资本的“野性”被逐步激发,不仅会带来激烈的竞争甚至恶性竞争,还会因利益驱动出现假冒伪劣产品。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绵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总体要求是严格监管、严字当头,运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等多种手段,依法从严治理,破获了一批食品药品大案要案,仅去年以来就追究刑事责任14人,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维护了市场的安全秩序,也保护了社会参与的积极性,有效的推动了社会共治。
(三)政府统筹推动是社会共治的客观要求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无论公众参与还是非政府组织推动,都可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而且大大提高监管质量。政府应当为社会参与提供必要的条件、平台和工具作为保证;社会组织能办的事项政府要还权赋能、积极推动;介于政府和社会之间的事项政府给予补充,政府也可以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社会参与。为社会参与提供基本要素保障的成本将远远低于政府直接管理的成本支出,但政府统筹推动是必不可少的。
(四)消费者素质提高是实现社会共治的治本之策
社会共治的典型特征就是广泛动员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维权和监管,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参与素质成为公众参与的重要保障;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活动运行、组织管理更是一门科学,需要参与者、组织者围绕共同的目标,遵循社会组织管理基本原理,调整和平衡复杂的利益关系,促进多方参与、协调多元共治。因此,社会共治需要消费者观念要转变、素质要提高、能力要提升,也包括制度工具的创新。
社会共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让社会力量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是社会管理转型的必然趋势,绵阳在食品药品监管中,探索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和社会监管的“大监管模式”,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经大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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