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检察院扎实推进国企领域预防警示宣传教育工作

26.10.2015  15:10

      郭淑丽自称“预防人”——“马路上有交警,闯红灯的人肯定少很多。我们‘预防人’就像是上路的交警,时时预防公职人员‘闯红灯’,减少职务犯罪行为发生。”

    职务犯罪是最典型、最突出的腐败现象之一,它不仅严重损坏国家工作人员的形象、降低政府权威,还会破坏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预防职务犯罪是治理腐败的上策,衡量反腐败成效,既要看打击处理了多少犯罪分子,更应当看教育挽救了多少干部、保护了多少资金安全以及堵塞了多少制度漏洞。

    近年来,石景山检察院积极服务辖区国有企业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通过录制警示宣传教育片、组织反腐巡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讲授廉政法制课、赠送廉政挂图及警示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预防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注重身边实例教育,联合录制警示宣传教育片

    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公职人员认清犯罪危害,自觉远离职务犯罪。

    以北京北重机电有限公司6人受贿窝案为题材,与该公司纪委共同筹划、联合录制《阳光采购警钟长鸣》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宣传片,被上级京城控股集团作为预防职务犯罪典型教育素材在全集团进行展播。

    以区属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职务犯罪案件为基础,与区纪委联合录制《北京市石景山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宣传片》,向全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发放,引起强烈反响。观看人员纷纷表示,这些发生在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虽然数量不多,但其带来的后果却让人触目惊心,教训十分深刻,“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在今后的工作中定要引以为戒。

    二、注重发挥规模效应,推进警示教育巡展工作

    为扩大警示教育规模,增强预防效果,石景山检察院专门制作国企领域警示宣传教育移动展板,配套印制国企领域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手册,与区国资委联合举办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览。

  在8天的展览时间内,区国资委12家下属企业的500余名工作人员参观了展览,实现了区属国企员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全覆盖,中纪委、北京市纪委均在本系统网站上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报道。

    针对北京市委巡视首钢公司提出的职务犯罪问题,协助首钢总公司纪委举办专题警示教育展览,两个月以来组织首钢北京地区27家单位的2000多人进行了参观,11月还将到首钢河北省境内的4个业务单位进行巡展。

    三、注重借助优势资源,强化警示教育基地作用

    首钢搬迁调整后,石景山检察院与辖区重点企业北京高井热电厂合作创建了全市首家检企共建警示教育基地,为更加凸显其电力领域职务犯罪警示宣传功能,预防处对原有的展览案例进行了更新,本年度共组织20家国有企业的400余人进行参观。

    为进一步发挥看守所对职务犯罪的警示震慑功能,石景山检察院与石景山区看守所建立了参观教育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双方联络员,制定参观申请材料模板,本年度共组织5家单位的近200人进行了参观教育活动。为满足不同需求、提升警示教育效果,石景山检察院借助市院警示宣传教育的资源优势,组织两家国有企业60余人到市院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参观。

    四、注重完善工作平台,提升预防工作整体功能

  为发挥检察机关廉政警示宣传教育的职能优势,向全区共享检察预防工作成果,石景山检察院以首钢党校为平台,选派预防职务犯罪部门优秀干警以客座教授身份为首钢公司专业岗位人员讲授廉政法制课程,本年度已为3期300余名学员进行了廉政课程宣讲。

  以石景山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为平台,购买预防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金融领域职务犯罪警示挂图赠送驻区国有企业,本年度共向13家企业赠送挂图30余套。

  印制国企领域警示宣传教育手册,向未参观巡展的驻区5家国企赠送手册400余册,从整体上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覆盖面。

  石景山检察院还专门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为本院规范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石景山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工作依法、认真、热情、细致,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首钢迁安矿区检察联络室,是石景山检察院设立的北京市首家跨省“飞地”检察联络室,为维护矿区生产、生活秩序的稳定,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该联络室为巡回式机构,由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郭淑丽兼任联络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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