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促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淘汰方案》办理流程及第三方工作职责的通知

18.10.2017  21:13

京环发〔2017〕3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北京市促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淘汰方案》(京政办发〔2017〕39号),明确申领政府补助的具体办法,现制定并印发《政府补助申领办理工作流程》和《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工作职责》,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0月11日                                 

  政府补助申领办理工作流程

  一、车主须提交的材料

  1.车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2.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还应提供车主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补助办理工作流程

  1.车主报废或转出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将车辆送交具有正规资质的解体厂报废解体或转出本市)。

  2.车主向交易办理平台提出报废或转出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政府补助申请。

  3.车主持相关材料通过交易办理平台申领政府补助。审核合格后,政府补助资金划拨至以车主名义设立的单位开户银行账户或个人指定银行活期储蓄账户。

  具体流程见下图:

  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工作职责

  授权第三方(北京环境交易所)搭建交易办理平台,设立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北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信息管理系统)和若干实地业务办理网点,方便车主办理相关手续。交易办理平台功能和第三方工作职责如下:

  一、交易办理平台功能

  1.基本功能

  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授权,通过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和实地业务办理网点为车主办理政府补助相关手续。

  2.服务功能

  提供信息发布、实物处置、金融产品等服务,提高办理便利性,促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淘汰。

  二、工作职责

  提供办公场所和人员、软硬件设备等相关条件。通过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和实地业务办理网点,为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的车主办理政府补助相关手续。同时提供信息发布、实物处置、金融产品等服务。

  受交通、环保、财政、公安交通管理、商务等部门委托,负责审核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的注册登记、定期检验、是否属于黄标车、是否属于财政供养以及车辆淘汰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