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大数据在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舆情工作中的应用》课题的比选公告

07.03.2017  11:02

  我中心拟对《大数据在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舆情工作中的应用》课题研究项目进行比选,本项目通过专家打分方式确定专项研究承担人,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专项比选。项目情况及有关比选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大数据在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舆情工作中的应用

  二、项目内容

  网络时代到来,极大改变了信息的传播广度和深度,舆情来源渠道、传播方式、管理手段呈现新特征新趋势,错误的舆情将给社会造成负面的影响,如果管理不当极易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只有快速识别舆情发展的性质与特点, 并对舆论的发展导向作出科学的预测,才能对舆情进行有效的分析和精准的管理,为政府工作提供更有效的信息支持。

  我们希望通过此次研究,进一步扩大我委舆情分析研究的基础和格局,通过建立大数据舆情分析体系,为我委的舆情监测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项目完成时限

  2017 年 3 月份开题,7 月初中期论证,11 月份结题。

  四、项目预算

  委托服务费人民币 15.2万元

  五、报名条件

  课题申报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在大数据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二)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主要成员具有较高的大数据理论素养和丰富的研究经验;

  (三)项目申报单位有实施完成北京住建、大数据相关调研课题经历;

  (四)具备完善的保密制度和数据保密条件。

  六、报送材料清单

  (一)参选函;

  (二)报价单;

  (三)参选单位基本情况简介(例如:规模、人员、行业内影响力、研究实力、工作业绩等);

  (四)针对此项工作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主要思路、技术路线、人员配备、进度安排和阶段性成果等)。

  所有材料提供纸质版,通过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恕不退还。

  七、比选组织

  1.本次比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的原则。

  2.参选单位必须提交全部参选必要材料,方可进入后续的评审阶段。否则,如有任何一项参选必要材料未提交将被视为不合格,不进行后续评审。申报期限为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9日。

  3.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比选公告中规定的各项评选标准。

  4.我中心将组织课题评审小组,对课题研究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小组根据合格参选单位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若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评选小组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的参选单位为中选人,以此类推。

  5.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

  邮 编:100039

  联系人:王力可 

  电话:010-59958224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