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北京两年查贪贿案600余件 挽回国家损失3亿元

25.06.2015  19:01

    今天(23号)上午,北京市检察院通报过去两年职务犯罪侦查情况。数据显示,过去两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669件775人,其中大案577件,占立案总数的86.2%;100万元以上重大案件185件,1000万元以上特大案件22件;查处副处级以上要案186人,占立案总人数的24%,其中局级干部54人、省部级干部3人。

 

            今天上午,北京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过去两年职务犯罪侦查的实际案例以及举报后查实的犯罪情况,并开展自今日起为期一周的第17个“举报宣传周”活动。

  据悉,此次活动的主题是“落实举报规定,推进反腐倡廉和规范司法”,北京市检察机关都将参加此次活动。

  过去两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669件775人,其中大案577件,占立案总数的86.2%;从金额来说,100万元以上重大案件185件,1000万元以上特大案件22件;从职务来说,查处副处级以上要案186人,占立案总人数的24%,其中县处级干部129人、局级干部54人、省部级干部3人。

  查办要案数始终居于全国前列,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亿余元。

   抓获18名在逃嫌疑人

  自2010年以来,连续五年,市检察院反贪局承办了6件省部级大要案。特别是2014年,市院反贪局举全市之力,带领19个院600余名反贪干警,指挥、组织查办了上级交办的10个大型专案,共立案侦查107人,其中省部级2人、厅局级20人。

  市检院采取专人包案、领办督办、落实检查等措施,成功抓获18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其中三名是从国外劝返或抓捕到案,包括2014年11月从美国劝返的杨某某、6月8日从柬埔寨押解回国的孙新,以及6月14日从菲律宾劝返投案自首的吕某某。

  在2014年办理的10个大型专案过程中,全体办案人员连续数月工作在办案点,加班加点成为工作常态。如在查办国家某部委专案中,专案组在三个月内奔赴全国20余个省份近百个地区向400余名证人调取证言,制作各类笔录1000余份,调取书证6000余份,圆满地完成了办案工作。

  今年3月,高检院组织的全国反贪精品案件评选中,北京市检察院查办的新疆神华矿业公司总经理刘波坤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和群众举报、海淀区院查办的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主任李柱贪污、受贿案成功入选全国反贪案件精品案。

 三分之一线索源自举报

  2013年以来,全市反渎职侵权部门共受理各类职务犯罪线索376件421人,初查线索366件392人,立案侦查155件163人。其中,重大案件31件,特大案件25件,查办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8人。

  其中,约有三分之一的立案侦查案件线索来自于当事人或者单位的举报。

  2014年全市共受理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渎职类犯罪线索109件,立案侦查63件63人。其中重大案件16件、特大案件13件,主要涉及三农、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安全生产、征地拆迁、国土资源、工程建设等领域。

  市检察院控诉申告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一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对举报人信息的保护十分严格。为保障举报人隐私不外泄,检察机关设置了专门的保密柜和密码锁放置举报线索,而查看线索更是需要经过层层审批。

  此外,自2014年9月,最高检修改了举报奖励办法,从原先的10万元奖金提升至20万元,如果具有重大线索立功表现的可升至50万,最高奖励上不封顶。

   行贿档案联网全国可查

  2014年,全市预防部门针对当年度查办的232件案件开展案件分析,帮助案发单位完善制度建设。

  针对国有企业、金融、国家机关等领域开展专项预防调查,形成预防调查报告,促进32家单位完善或建立相关制度107项。

  针对重点领域、典型犯罪手段等向党委部门提出预防对策和建议。

  预防部门通过详实、准确的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行为数据库,为社会单位提供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目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已实现全国联网,包含数据信息10万余条,在北京市任何一个检察院,都可以针对单位或者法人进行查询。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接受查询76506次,较2013年上升108%。其中查出有行贿犯罪记录17次。

  如昌平院通过查询发现被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崔某有个人的行贿犯罪记录,及时告知招标单位,招标单位认定该单位资格审查不合格并将其作无效投标处理,充分体现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诚信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据市检察院预防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下半年,市检察院在职务犯罪预防方面还将进行为期3个月的对国有企业的专项检查,查找漏洞并提出预防建议。

 

预防 举报线索统一管理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大力加强职务犯罪举报工作。

  首先是坚持举报线索统一管理。按照《举报规定》的要求,检察院举报中心统一受理举报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北京市检察机关将严格落实举报线索统一管理、归口办理和分级负责的举报工作。

  201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首次举报职务犯罪线索429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0.6%。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与高检院实现远程视频接访“四级联网”,进一步便捷群众举报。

  其次,加大举报线索内部制约,提升举报线索运用效率。举报人不服检察机关侦查部门的职务犯罪不立案决定向检察院反映的,举报中心应当对不立案举报线索进行审查。北京市检察机关将不立案举报线索审查工作作为提升举报线索成案率,倒逼侦查部门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的有效措施。

  如李芳挪用公款案中,某区检察院举报中心对侦查部门不立案决定审查后,要求侦查部门对部分事实进行重新侦查,经重新侦查取证,该案被举报人李芳因挪用公款1100万元被立案侦查,最终被区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严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

  全市检察机关将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奖励举报有功人员。今年举报宣传周期间,全市检察机关将奖励举报有功人员25人、奖励举报有功单位10家。

  市检察机关按照高检院部署,认真开展职务犯罪、金融犯罪、黑社会犯罪等“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市检察院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通过核查档案、调查走访、重新体检、受理举报等方式,清理核查“三类罪犯”刑罚执行情况。

  依法监督收监不符合现行保外就医标准和条件的“三类罪犯”17人,其中原厅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1人;监督纠正不当提请减刑8人、不当提请假释2人;督促相关单位对社会影响较大的“股市黑嘴”汪某某依法追缴3300多万元罚金。

  同时,对发现的为减刑、假释而调监、调岗、加分、假立功的行受贿、渎职犯罪线索,严肃查处。

 

民事、行政检察机构分设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后,行政检察作为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面临诸多新任务、新要求。北京市检察机关着力通过三种方式积极应对行政检察新任务、新要求。

  一是率先在全国实现市、分两级检察机关民事和行政检察机构分设,推动行政检察事业发展。2014年全市受理行政、知产申诉案245件,结案229件,与2013年相比,受案、结案均大幅上升,增长幅度分别为84.2% 和34.9%,办案规模明显扩大。

  二是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量。注重案件质量,通过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促使法院启动再审程序,2014年,向法院抗诉1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抗诉或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案件中,法院已再审审结3件,改变原裁判2件,再审改变率为66.7%。

  近两年,市院制定《北京市检察机关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对监督流程、监督方法等工作做出具体规定,并按照此规定对2014年发生的107项政府采购招投标、合同谈判等工作进行同步监督。本版文/记者 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