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嫌挡道扎死一路人 两犯罪嫌疑人受审
24.10.2015 15:06
本文来源: 京报网
两犯罪嫌疑人受审 均表示认罪
本报讯 一对朋友酒后驾车,见车前两路人“挡道儿”,遂趁酒意殴打路人,并将其中一人扎死。近日,此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两名被告人表示认罪,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
被告人李守刚今年23岁,2011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拘役三个月。事发时与他同乘一辆车的陈光宇28岁,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
据检方指控,今年3月26日19时许,李守刚、陈光宇驾车行驶至石景山区某路口时,因行车问题与被害人王某(男,殁年32岁)发生争执,李守刚、陈光宇先后下车对王某及其身边的朋友孙某进行殴打。后李守刚持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扎向王某左大腿等处,刺破股静脉,致王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陈光宇持车锁对孙某殴打,致其轻微伤。两人作案后逃匿,两天后到公安机关自首。
庭审时,旁听席上坐满了被告人与被害人的家属,当李守刚、陈光宇被法警押进法庭时,旁听席上的家属开始哭泣。庭上,一脸稚嫩的李守刚显得有些不知所措,说话的声音很小。“他们拦着我们的车,不让我们走,嘴里骂骂咧咧的,我气不过就下车和他打起来。”李守刚称:“当时我没想杀他,就想拿刀比划一下,吓吓他。”他表示,当时正和陈光宇吃完饭开车回住所,他们喝了不少白酒。“有点醉,我当时脑子迷迷糊糊的。”李守刚表示,拦住车的王某与孙某也都是醉酒状态,“他们喝得醉醺醺的,在车前都快站不住了。”
检方认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两人刑事责任。李守刚系主犯,同时也是累犯,建议法院对其从重处罚;陈光宇系从犯,建议从轻或减轻处罚。
此案未当庭宣判。
严琪 文并摄 J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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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0.2015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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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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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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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民政局,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