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坑代表"被公诉 私挖地下室曾致北京道路坍塌

11.08.2015  11:21

  北京晨报记者8月10日从西城检察院获悉,7月27日该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德内大街塌陷事件涉事业主李宝俊、建筑施工队负责人卢某及卢某雇佣的施工队现场负责人李某提起公诉。

  事件回放

  凌晨突然塌陷

  2015年1月24日凌晨,德胜门内大街93号门前发生坍塌。事故造成周围供水暂停,部分商户受影响,暂停营业。受事故影响,塌陷路段采取临时交通管制,途经公交车甩站绕行,所幸塌陷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车辆损伤。

  由于塌陷坑内还布设有自来水、污水、燃气和电缆管道等多条管线,事发后多个相关部门的抢修人员都赶到现场支援抢修。此外,塌陷还造成15户周边居民无法回家。这些居民被当地街道办事处统一登记后安置到附近宾馆。

  案情披露

  事发前约谈业主

  据西城区政府的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7月有关部门就因93号院私挖地下室一事约谈业主李宝俊。李宝俊也承认存在私挖地下室的情况,并表示会根据要求改正。相关部门遂对其进行了处罚。不料在短短几个月后,93号却又开始悄悄动工。

  “93号的外围一直用钢板围着,里面的工人说是在挖地下室。晚上的时候我看见过大卡车拉渣土,动静挺大的。”在记者采访时,附近市民告诉记者,“里面的工人说是要往下挖好几层,听得我们心惊肉跳。”此外,多名居民反映,在93号施工过程中曾经多次打过城管热线举报,但一直没有反应。

  检方公诉

  施工队无资质

  据了解,引发本次事故的德胜门内大街93号业主系原徐州市人大代表、江苏一集团企业原董事长李宝俊。检方表示,被告人李宝俊于2014年5月至2015年1月间,违反建筑施工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将自己所购买的西城区德胜门内大街93号内的建设改造工程委托给无建筑资质条件的被告人卢某的个体施工队。

  在施工过程中,李宝俊要求被告人卢某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违法建设地下室,深挖基坑。而卢某除了负责管理、指挥施工外,还指派无执业资格的被告人李某负责施工现场管理、指挥等工作。

  2015年1月24日3时许,因基坑支护结构不合理、支护结构承载力不足、地下水控制不力,导致施工现场发生坍塌,造成东侧毗邻的德胜门内大街道路塌陷、北侧毗邻的部分民房倒塌破坏,西侧毗邻的四层办公楼东段结构受损,其中一层的部分外墙倒塌,同时造成了德胜门外大街由北向南交通中断,德胜门西大街、鼓楼西大街和新街口北大街交通拥堵,并且影响相关居民和多家单位正常的生活和办公秩序。

  检方表示,经鉴定,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人民币290余万元。

  正式批捕

  网上追逃被抓获

  检方通报,现场负责人李某是在2015年1月24日在施工现场被当场抓获的。建筑施工队负责人卢某于2015年1月31日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抓获。而李宝俊经网上追逃,于2015年2月10日被抓获。

  事发时李宝俊系徐州市人大代表,事发一周后他表示将立即请辞。2015年1月31日,徐州市泉山区人大常委会接受了李宝俊辞去人大代表职务。2月17日,西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李宝俊。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