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农用拖拉机、内燃机推广鉴定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04.11.2016  01:03

农机鉴[2016]14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农用拖拉机、内燃机部级推广鉴定工作,定于2016年11月下旬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2016年农用拖拉机、内燃机推广鉴定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宣讲2015年农业部公布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

(二)解读新版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农用柴油机部级推广鉴定大纲;

(三)讲解部级推广鉴定申报系统的使用与注意事项。

二、参加人员

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有关领导;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相关领导及人员;具有拖拉机部级推广鉴定能力的有关省(区、市)农机(牧)试验鉴定站相关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拖拉机、内燃机生产企业主管技术或质量的负责人及质量管理或检测部门负责人。

三、日期、地点

培训日期:2016年11月28日报到,11月29日至30日上午培训,11月30日下午疏散。

培训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赞成宾馆(杭州市梅花碑8号)。

酒店联系人:乐敏 0571-87826010 13306536300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位代表填写《参加培训人员回执》(见附件1),于11月18日前发电子邮件至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鉴定二室。

(二)培训班收取培训费15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交通费自理。请于11月22日前将培训费汇至总站账户,开户名称: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开户账号:11220701040007848; 开户银行:农行北京十里河支行。汇款时需在备注栏注明“杭州拖拉机培训班培训费”和“发票抬头(交费单位全称)”。

(三)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代表自行前往,乘车路线见附件2。

(四)报到时请出示汇款凭证,以换取发票。因特殊原因无法汇款的,可报到时交纳现金,发票将在培训结束后寄出,报到现场不能提供刷卡服务。

联系人:仵建涛、赵泽明 010-5919905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 附件1:参加培训人员回执.doc

附件2: 附件2:乘车路线.doc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