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抚养私生子 老翁被诉输官司

23.10.2015  18:20

  京报网讯 家住通州的吴老汉今年71岁。2001年,他与时年37岁的谢女士发生关系,生育一子小蒙。因吴老汉拒绝给抚养费并将小蒙是私生子一事告诉谢女士的丈夫,谢女士无奈将其告上法庭。近日,通州法院判决吴老汉支付抚养费78800元。

  谢女士与吴老汉是老乡关系,2001年谢女士来到吴老汉所办的工厂打工。两人背着各自的伴侣发生不正当关系,不久之后,私生子小蒙出生,谢女士的丈夫一直被蒙在鼓里。不久后,谢女士夫妇回到农村继续生活,小蒙也被两人共同抚养长大。

  2013年,吴老汉回到家乡修路扶贫,将小蒙的身世透露给他人。谢女士的丈夫知晓后十分生气,将12岁的小蒙打伤。事后,吴老汉同意给付小蒙18周岁前的抚养费8万元,但在给付200元后吴老汉拒绝再给付任何抚养费。谢女士提起诉讼,要求吴老汉给付全部抚养费。

  吴老汉辩称,自己有两个子女,均已成婚,其每月退休金为4000多元,没有能力给付抚养费。谢女士则称,吴老汉回乡修路就花费几十万元,完全有能力给付抚养费。

  由于吴老汉拒绝调解,后法院作出判决,判决吴老汉按照协议约定给付小蒙抚养费共计78800元。判决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现在判决已经生效。 严琪 J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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