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预拌混凝土价格预警机制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动态监管

13.01.2015  01:37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加强我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发布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于2月1日起执行。

  《通知》中明确由市混凝土协会依据预拌混凝土实际生产成本,以及我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发展和企业管理经营情况,经水平测算后,确定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价(以下简称质量控制价),并根据原材料价格和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质量控制价经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组织有关专家评估后向社会发布。

  《通知》强调,质量控制价是预拌混凝土采购、供应双方落实质量责任,确保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预警线,也是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动态监管,查处预拌混凝土质量问题的重要参考依据。预拌混凝土供应、采购双方应当以确保混凝土质量为前提,合理确定价格,依法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规定进行备案。对于已经签订采购合同,且合同价低于质量控制价的,合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参照质量控制价进行调整。

  《通知》要求,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大对预拌混凝土使用、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预拌混凝土采购合同价低于质量控制价的项目一律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执法频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单位及人员。

  《通知》强调,市混凝土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组织开展建立健全诚信评价机制;协助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重点供应单位、重点项目的动态监管;发现扰乱市场秩序、涉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问题,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反映;对违法违规的供应单位实施诚信惩戒等自律措施,促使广大供应单位依法诚信经营。

  发布质量控制价,建立预拌混凝土价格预警机制,是我市“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遏制少数混凝土采购单位片面追求低价、忽视预拌混凝土质量,部分混凝土供应单位压价竞争等问题,对规范混凝土采购市场秩序,落实混凝土质量责任,保障工程质量必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