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借款“双保险” 仍是骗局一场

17.09.2015  11:45

    被告人李某因着急用钱,便以借钱周转的名义利用伪造的身份证和房产证骗取被害人刘先生15万元。后李某迟迟不还钱,刘先生便拿着双方的借款协议去法院立案,却被告知身份证复印件上的信息查无此人。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李某提起公诉。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2013年1月,李某因为着急用钱,便通过朋友程先生联系到被害人刘先生,想向刘先生借15万元。程先生怕李某到时候不还钱给刘先生,便提出让李某将自己的房产证抵押给刘先生。但是李某名下并没有房产,为借到钱,李某便想到去办一张假的房产证。于是,李某通过公交站牌上的办证小广告联系到一个制作假证的人,购买了一张假的身份证和一个假的房本。随后,李某便拿着伪造的证件找到刘先生,当着见证人程先生的面,双方在其伪造的身份证复印件上签了一份借款协议,约定3个月后还钱,李某还将伪造的房本给了刘先生,说是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抵押给刘先生。刘先生看到有借款协议、身份信息,还有一个房本做抵押,便觉得很正规,肯定不会有问题,第二天便将15万元现金委托程先生转交给了李某。
    然而,到了双方约定的还钱日期,李某却一直推脱不还钱。2013年8月,刘先生多次催要无果,便找到李某的工作单位,李某只得先还给刘先生18000元,并约定会尽快归还剩下的借款。但这之后,李某再也没有还过钱。2015年3月,刘先生和程先生都联系不上李某,到李某的工作单位找李某却被告知李某已经离职了。
    万般无奈之下,刘先生想起来李某抵押给自己的房本和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刘先生便来到法院状告李某,结果却被告知李某的身份证是伪造的,查不到该人的信息。刘先生这才发现自己被骗了。一次偶然的机会,刘先生得知李某有一处产权有争议的房产在一个房产中介公司挂牌出售,刘先生便假装要购买房子,让中介将李某约出来,李某听说有人要买房子便欣然前往。在中介公司见到了李某,刘先生赶紧报警,民警将李某抓获。
据李某供述,他借钱所使用的身份证和房产证都是伪造的,自己在中介挂牌出售的房产也不在自己名下,而是父母的遗产,因自己一直无房居住,哥哥姐姐才同意他暂时居住在那里。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公诉一处 张弛 武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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