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报道明星之死看新闻伦理与职业精神

18.01.2015  15:58

  中新北京网1月17日电(记者 曾鼐)“媒体丧尽天良!”网民们怒了。“完全诛心之论!”记者们急了。 

  地震灾区、马航失联、踩踏事故……每个突发事件现场,记者们都挣扎在舆论的漩涡中。这次,随着才华横溢的年轻歌手不幸病逝,“无冕之王”陷入被网民唾骂为丧失新闻伦理的尴尬中。 

  16日,姚贝娜去世的消息刷爆网络。一位东北某高校新闻专业的学生,在情绪激动之时,对记者的报道发出了“贪婪秃鹫”的呐喊,并推送了“姚贝娜走了,记者还未散去”一文。随着《中传人生活圈》等公众号的不断转发,以“记者们在病房外,焦急地等待着死亡”为新标题的该文,再度打响了一场新闻伦理的论战。 

  记者到底是干什么的?是信息的采集者与提供者。面对突发事件、热点问题,“第一时间到现场”是记者的职责。在公共区域,现状再惨烈,记者举起相机也无可非议。

  真正在新闻采编一线工作过的人,通常都明白:对于记者而言,最重要的是职业精神,是要在获取新闻信息的第一环节“现场采访”中,正当、守法地获取所有必要信息。至于对新闻做出怎样的价值判断,那是编辑部的抉择,它代表媒体的立场和观点。 

  如今,内地记者在获取记者证、从业上岗前,都要参加培训考试。有关“新闻伦理”的一道练习题是这样问的:灾害报道中,为避免采访中的“再次伤害”,业内许多人士都提了不少建议,下列哪个不合适?正确答案是:不要采访受灾群众。 

  需要注意的是,问题和答案中共有两个“”字。双重否定即肯定。换言之,在灾害报道中,记者应当采访受灾群众。 

  在造成大规模伤亡的灾难现场,记者应当采访当事人;难道对于社会热点事件,就不该吗?

  不可否认,是不是采访与怎么采访,是两件事。“怎么采访”也关乎道德伦理、职业素养。 

  现实工作中,中国的新闻行业有具体的行为规范。少数记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提出愚蠢问题,或行为对当事人造成伤害,完全可以通过培训、教育、惩处,乃至吊销从业资格、行业禁入的方式来解决。一竿子打翻整船人,不是解决具体问题的好办法。 

  “尊重生命”是新闻伦理的题中应有之意,尊重事实亦然。众多记者深夜蹲守,通宵达旦,核对伤亡、确认病情,这同样是尊重生命、尊重事实的具体体现。记录下深受喜爱的公众人物的最后一刻,让其广受赞誉的品性获得另一种延续,同样是弘扬正能量。 

  有人会问,怎么不见媒体关注科技界××去世、学术界××去世?事实上,传统媒体非常关注那些行业领袖、学术大家的言行和去向,也有很多深入报道。

  但是,当碎片化阅读成为主流,严肃新闻的影响力江河日下,一些受众、特别是年轻人基本不看报、不听广播、不开电视,大部分时间只关注网络,怎么办?在社交平台上,越是娱乐新闻,越是煽风点火的网络体,越容易扩散。如果某人真地总是接到“秀下限”的信息推送,坦率说,很大原因可能由于其日常阅读的搜索习惯造成的。 

  话说回来,对于所谓的“记者们在病房外焦急等待死亡”的信息,网民为何而怒? 

  翻看网友评论,大多都在狂喷“某晚报记者潜入太平间,偷拍遗体”的传言。若事实果真如此,无论是依照新闻采访操作规范,还是有关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都可以对相关人员进行惩处。 

  关注新闻伦理是好事。尊重新闻规律同样重要。如果有人用新闻伦理当武器剥夺媒体的正当采访与报道权,那恐怕不仅是媒体的损失,也将是公众和社会的损失。(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