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林业厅严抓护林员队伍管理提升森林资源管护水平

06.04.2016  12:46
   中国林业网4月6日讯     3月30日,辽宁省林业厅下发《辽宁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护严格护林员管理的通知》,要求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部署,严格护林员队伍管理,充分发挥护林员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森林资源管护工作。
      《通知》指出,要狠抓队伍管理,巩固体制改革成果。各级林业部门必须从管人、管事上做起,要严格按照省林业厅关于护林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严格护林员队伍管理。要逐步推行规范着装、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护林员工作日志核查,抽查护林员到岗到位情况。
      《通知》要求,要加大管护力度,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各级护林员管理部门要紧密结合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特殊时期、特定时段,充分发挥护林员队伍的职能职责,突出资源管护和前沿巡防作用,合理调度护林人员,机动分配管护力量,对重点管护区域要予以人员倾斜,重点管护地段要严防死守,从预防、管理、指挥和调度层面提升森林资源管护能力和管护水平,做到森林资源管护的全方位、全覆盖和全天候。要进一步完善护林员队伍的管理指挥系统,畅通护林员队伍联络渠道,一旦发生火情、火警及其他突发事件,要做到通知必到,到位尽职,到岗尽责。
      《通知》要求,要严格考勤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护林员管理部门要全面加强护林员队伍的考勤管理,已经建立护林员定位终端的地区,要充分发挥网络管理平台的定位作用,不定期抽查护林员在岗在位履职尽责情况。春季森林防火期间,护林员要全天到位,全日在岗,坚决杜绝私自空岗、擅自离岗、无故漏岗等行为发生。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导致管护区域内发生森林火灾及盗伐滥伐案件的,要追究渎职、失职责任,并予以辞退。对辞退护林员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各级护林员管理部门要结合省林业厅生态护林员精准扶贫工作要求,优先选择贫困人口予以补齐。(辽宁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