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分局实施“四个抓好”,开展绿色通道企业“四化”建设

23.10.2015  17:55

一是 抓好品质发展,突出绿色通道建设品牌化。从企业经营规模、售后服务机制、解决纠纷效果等方面制定准入标准,严把绿色通道企业申报、审核关口。积极联合行业协会、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等,实施以行业为龙头的发展模式,组建了电子商务、万丰路餐饮、美容美发等行业和地区绿色通道联盟,提升了绿色通道企业的规模效应。整合商品质量监管、消保维权、合同监管、食品安全等工作,拓宽“绿色通道”涵盖范围,树立“大绿通”品牌理念。截至9月20日,辖区内共有绿通成员单位651家,绿通联盟8家。

二是 抓好评价管理,实现绿色通道建设规范化。以“安全、标准、简便、快速、满意”为准则,制定绿色通道企业“5S”评价体系,从进货把关、服务机制、投诉程序、纠纷解决、消费者评价等方面,科学、全面考核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建立由工商部门、消协、职能部门及消费者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定期对“绿色通道”成员进行综合评价,表彰先进企业、清退不合格企业。今年,我们依据“5S”评价体系,评选出31家示范单位,为全区绿通企业树立了标杆。

三是 抓好活动载体,力求服务民生消费常态化。建立全市首家电子商务消费教育基地。通过开展网络购物指导、真假辨别展示、消费常识课堂等多种活动,帮助消费者明辨网购陷阱、掌握维权渠道,优化电子商务市场消费环境。充分利用社区平台,向消费者发放“消费服务保障绿通卡”,积极筹划开展“绿色通道体验之旅”绿色通道企业开放日活动,树立“绿色通道”良好形象。结合“送法律、送服务”活动,积极开展“绿色通道大走访”活动,深入企业了解消费维权工作困难,并指导企业完善售后服务机制。

四是 抓好部门联动,探索消费维权社会化。统筹公益志愿组织、彩虹服务队、律协等社会组织、专业资源,为“绿色通道”建设提供人力、物力支持,共同订立、完善“绿色通道”工作机制;联合文明办、团委、商委及街乡政府等职能部门,以社区、学校等为核心,强化消费维权教育,构建“多元参与、共同治理”的工作格局。截止目前,联合各级组织开展绿色通道成员单位自律教育63次。组织志愿律师为绿色通道企业提供了法律服务40余次,为消费者提供消费纠纷法律咨询30余次,为绿色通道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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