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事前沟通原则,接到举报后立即与举报人取得联系,掌握被举报动物诊疗机构的名称、地址及涉嫌违法行为等情况。二是事中核查原则,根据举报人提供线索实施现场核查,制作现场监督检查笔录,并收集相关证据。三是事后反馈原则,将现场检查、违法行为处理处罚等情况及时反馈给举报人,对于情况不属实、不属于动物诊疗行政执法范畴的诊疗纠纷及经济赔偿等事宜进行解说和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