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召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 罚案件举报奖励规定》解读媒体座谈会

15.04.2015  17:31

      为进一步让社会公众了解《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举报奖励规定》的有关情况,4月15日,市质监局与中国质量报、北京日报、法制晚报、北京晨报、千龙网五家媒体记者进行座谈。市局法规处及宣教中心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会上,市局法规处负责同志向各位媒体记者详细介绍了《奖励规定》的修订背景、奖励范围、奖励金额标准、奖励条件、奖励金管理和发放原则等情况,并就本次新修订的《奖励规定》的鲜明特点进行了解读。各位记者针对举报途径、举报要求和举报内容等市民关心的问题与市质监局的同志进行了交流。         2001年市质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制发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打假举报奖励暂行规定》,为开创多元共治局面,拓宽发现问题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及时控制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我局对《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打假举报奖励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举报奖励规定》。3月12日,市质监局以2015年第5号公告的形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