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第一批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的公示
29.02.2016 11:52
本文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号)等规定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1/T825-2011)等相关标准,我委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第一批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现将通过专家评审的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6年2月29日-2016年3月4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徐晖
电 话: 010-59937506
附件:北京市2016年度第一批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2月29日
附件:北京市2016年度第一批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doc
本文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9.02.2016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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