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检察院批捕该院首例保姆虐待被看护老人案

07.09.2017  04:00

  中新网北京新闻9月6日电 (赵嘉璐)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于6日通报称,该院近日以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对梁某批准逮捕,该案是西城检察院批捕的首例虐待被看护人案件。

  根据检方通报案情,家住北京市西城区的李奶奶年事已高,瘫痪在床,生活难以自理。为此,李奶奶的儿子安先生找到保姆梁某看护李奶奶的日常起居。梁某刚开始照顾老人时,表现很好,但是没过多久,安先生发现母亲的手上贴着膏药,嘴角也有红肿。

  随后,安先生买了一支录音笔放在家中。通过录音,安先生发现梁某的一些异常,就把账结了让梁某离开,又给李奶奶找来一位新保姆。不久,李奶奶向新保姆张女士哭诉自己被梁某殴打虐待的事,了解情况后李奶奶的家人带她到医院进行了检查。经过诊断,李奶奶伤情严重,老人的家人立即向警方报了案。

  从目前已掌握的李奶奶陈述及视频录像、法医鉴定、录音笔记录、证人证言等内容,证实犯罪嫌疑人梁某有虐待被害人的行为。西城检察院认为,梁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0条之一规定,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

  该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设的罪名之一,此前刑法中虐待罪的主体仅限于家庭成员之间,这就使得大量非家庭成员之间存在的被监护、看护人遭受虐待的现象不能定罪处罚。对此,《刑法修正案(九)》新设了这项罪名。

  检察官提醒称,民众在选择保姆时,应到正规的家政公司,选择具有相关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家人要和保姆积极沟通,要常回家看看,多关注老人身心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必要时第一时间报警,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