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关于批准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07.11.2015 08:38
本文来源: News.Cntv.Cn
据新华社北京11月6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批准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原则同意《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总体规划》是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扬州城市发展建设的蓝图,是扬州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总体规划》明确了扬州的城市定位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具有传统特色的风景旅游城市。预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2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30平方公里以内。
《总体规划》增加了空间开发管制内容,划定了城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强化了对城市水体、绿地、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线和基础设施的管控;充实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内容,构建历史城市、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古迹四级历史文化和传统风貌保护体系;提出了整体保护历史城区的景观特征及周边环境,小规模渐进式推进老城区有机更新的规划对策;形成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有机交融,古城风貌与现代文明相结合的水绿交融的宜居城市。
《通知》要求扬州市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逐步把扬州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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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2015 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