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实现全覆盖

07.08.2017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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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8月7日电(记者 曹滢)记者从环保部获悉,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将于日前全面启动。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负责对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兵团)开展督察进驻工作,实现对全国各省(区、市)督察全覆盖。

   根据安排,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将于8月7日至15日陆续实施督察进驻。 7日下午,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率先进驻四川省开展督察工作。

  8个督察组组长分别由焦焕成、吴新雄、马中平、贾治邦、朱之鑫、蒋巨峰、杨松、李家祥等同志担任。

   据悉,督察组拟重点督察省级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情况;省级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地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情况。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情况;重点推动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问责等工作情况。

  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左右。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将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省份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自2015年底以来,中央环保督查组分三批对23个省(区、市)开展环保督察。2016年11月,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中,内蒙古、黑龙江、江苏等8省区共办结环境案件11871件,3422人被问责,253人被拘留。今年4月,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在北京、上海等7个省市共办理案件15631件,问责3121人,拘留265人。第三批督察反馈时,督察组交办的31457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共立案处罚8687家,拘留405人,问责466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