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言炸地铁 女子获刑八个月

19.03.2016  10:01

扬言炸地铁 女子获刑八个月

  “炸地铁,建国门地铁。”一段只有8个字,短短10秒钟的通话,让公安机关的1100余名民警和140名武警足足忙了一天。王某因在地铁里不慎摔倒发泄心中不满,说出了这段狂言,而她也为自己的口无遮拦付出了代价。3月18日上午,因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王某在西城法院受审(如图)。法院认为检方指控成立,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

   电话扬言炸地铁被诉

  据检方指控,去年10月30日10时24分,被告人王某在西城区地铁西单站,使用手机拨打地铁服务热线,编造“炸地铁,建国门地铁”内容的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王某于去年10月31日被民警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其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昨天上午,该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据了解,1962年出生的王某,系河南人,与丈夫张某于2014年来京,案发前居住在顺义区天竺镇。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庭审开始时王某一边表示认罪,一边辩称自己没说过要“炸地铁”。法官结合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在案证据,提醒其要如实陈述,王某才坦言自己确实说过这些话。

   一句气话出动千余民警

  王某称,事发当日她和丈夫乘坐公交车到东直门转乘地铁。在西单站换乘时,因被几个年轻人不小心挤倒,引起了她的不满。

  “他们挤完我就走了,当时给我气坏了。”王某在法庭上说,被撞倒后她看到地铁站里有地铁96165的服务热线广告,就想打电话投诉。“最开始在电话里说了几句埋怨的话,后来越说越激动,最后我说了那话。”不过王某一再辩称,自己是喝多了才说要“炸地铁”,只是一时的气话。

  随后法庭播放了一段10秒长的通话录音,可以清楚地听到“炸地铁,建国门地铁。”对于这份证据,王某也承认这段话是自己说的。根据证据显示,地铁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接到王某的电话后,经过反复回放录音,确定对方所说是“炸地铁”后,将此情况上报给主管领导,随后该领导报警。

  公安机关在接到该信息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公交总队刑侦支队的1140名干警在发案后对全市各站地铁进行了加强巡控,同时市公安局还调配140余名武警对重点地铁站进行安防,直至王某被抓获归案才恢复正常工作。

   扰乱社会秩序被判八个月

  鉴于王某当庭认罪,法官对该案当庭进行了宣判。西城法院认为,王某编造炸地铁的恐怖信息,致使公安机关采取紧急应对措施,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构成编造恐怖信息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王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可依法从轻处罚。故此,法院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

  宣判后,本案法官马越向记者解释称,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或是放射威胁等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将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本案中,王某的行为致使公安、武警采取紧急措施,属于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马越同时表示,如果造成3人以上轻伤或1人以上重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影响国家重大活动,则属造成了严重后果,将面临5年以上有期徒刑。

  马越提醒市民称,遇事要冷静,不要冲动,更加切记不可使用编造恐怖信息的方式维权。

来源:北京晨报 编辑:李晓 FN019